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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

2014-06-11 16:28:51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原名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于2004年7月,是直属于广州大学的科研机构。中心按照教育部重点学科基地和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模式组建和运行,它有单独的编制、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的办公经费。2007年,中心被广东省教育厅授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教育部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心现任主任为李步云,执行主任为杨松才,副主任为陈佑武,现有专职科研人员10人,行政人员1人。

  中心的具体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人权学术研究;为政府提供人权有关的政策性建议;传播人权理念,在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中开展人权教育;为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与人权有关的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展与人权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国内一流的人权图书资料中心和人权信息网站。

  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主持各类科研项目4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重大项目子项目4项,教育部基地重点项目1项,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6项,省部级一般项目4项,国际合作项目10项,其他项目15项,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超过400万元,出版专著15部,主编教材3部,发表论文173篇,向有关部门提交研究报告2份,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项。

  中心利用广州大学这一有利平台,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和人权知识。中心研究人员除了完成科研任务外,还开展人权法课程的教学。迄今为止,大约有2000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受到了人权法的专门教育。中心始终秉持“传播人权知识与技能、塑造人权态度、培养人权文化”的理念,发展人权与法治大学教育与社会教育。自2007年以来,中心每年均选取若干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特别是2008年中心增加了4位成员,这极大地提高了中心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中心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仁的合作,与北京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所、深圳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等人权研究机构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中心同丹麦人权研究所、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挪威人权研究中心、亚洲人权委员会、香港大学法学院、加德满都法学院等国(境)外人权研究机构开展了长期学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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