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人权理事会第13次会议第6议题UPR一般性辩论时的发言
(2010年3月22日)
主席先生:
国别人权审查机制迄今已顺利举行了7轮审查,审议了112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各国对审议的关注不断提高,多数国家展示出建设性姿态,积极参与互动对话。根据理解,已接受审议的国家可在第6议题一般性辩论下自愿通报审议成果的落实进展。在此,中方愿本着建设性的负责任态度,自愿通报中国落实审议成果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情况。
主席先生,
自2009年2月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后,中国政府结合审查成果于4月发布了首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全面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继续发展的阶段性政策文件,意义重大。一年来,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面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挑战,中国政府克服各种巨大困难,认真落实审议成果和行动计划。
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促进增长,改善民生。我们着力解决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农民增收、教育等;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加大教育投入,大力发展义务教育,保障公民受教育权。
中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努力扩大公民有序和政治参与,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等。在行政执法和司法中强化人权保障。持续开展预防、惩治刑讯逼供等侵权案件的专案治理。
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国务院召开首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出台一系列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还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了全国拐卖案件DNA数据库;国家并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总的看来,有关落实工作正按计划进行,也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较大困难,再加上中国人口多、发展水平低和发展不平衡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在落实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与挑战。中国政府将继续克服困难,全面推进人权行动计划和审议成果的落实,使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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