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26日发表的《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备受关注。其中针对宗教信仰方面,白皮书表示,新疆各少数民族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充分尊重。而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自民主改革以来,中国已有60余名新转世活佛按照历史定制与宗教仪轨得到批准认定。
关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方面,白皮书指出,截至2013年,全国建立民族文字图书出版社32家,民族语言文字类音像电子出版单位13家,民族自治地方有广播电台73座,电视台90座,各类文化机构50,834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保护和发展,截至2013年,全国民族医院达到199所。
新疆作为中国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省份之一,对此白皮书中特别提到,新疆各少数民族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充分尊重。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政府规章,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新疆少数民族信众有权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及自己家里依法举行各种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任何干涉。新疆已出版发行了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文字的《古兰经》、《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古兰经》注释、《卧尔兹选编》等宗教经典、宗教书籍。
白皮书还提到,国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的宗教信奉、祭祀活动以及参加重大的宗教和民间节日活动的自由。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民主改革以来,已有60余名新转世活佛按照历史定制与宗教仪轨得到批准认定。信教群众家中普遍设有经堂或佛龛,转经、朝佛、请寺庙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动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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