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兑现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发放城乡低保、临时物价补贴、取暖补助等资金15.4亿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13.12亿元),托起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截至目前,全省共计62.87万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2.5万人,农牧区低保对象40.37万人。我省已经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330元、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年2040元。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对特殊困难群体按照重点救助、分类施保的原则,首次调整提高了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标准。
今年年初,我省为城乡困难群体发放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助,今年第四季度为消除物价波动对困难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此外,入冬前为全省10万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救助金,并实施城乡低保家庭电价政府补贴措施,让城乡困难群众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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