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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法学“工商业与人权”系列讲座第21期回顾 | Gentian Zyberi教授系统阐释数字技术与人权下的国家义务、企业责任与区域司法实践

2026-04-09 10:35:34来源:南开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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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2日下午,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授、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挪威人权中心主任、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2016–2028)、欧盟基本权利机构科学委员会委员(2023–2028)Gentian Zyberi教授受邀出席张彭春人权论坛暨第二十一期南开法学“工商业与人权”系列讲座。本次讲座主题为“数字技术与人权”,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老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和唐颖侠副教授共同致欢迎辞,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联合国发展权专家机制亚太区专家梁晓晖博士、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挪威人权中心高级顾问、工商业与人权及中国与东南亚人权教育项目负责人王羿、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彬、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怡维、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蕾凡、海康威视国际公共关系与事务总监陈丽婕作为与谈人,以及部分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和本科生旁听讲座。

  讲座伊始,宋华琳院长对Zyberi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随后唐颖侠副教授向与会师生作出介绍:Gentian Zyberi是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授、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挪威人权中心主任、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2016–2028)、欧盟基本权利机构科学委员会委员(2023–2028);曾担任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2019–2022)和《北欧人权杂志》共同主编(2019–2022)。Zyberi教授曾在荷兰、挪威和阿尔巴尼亚的多所大学任教,并且在包括前南刑庭和国际法院在内的多个国际性法院和法庭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他的研究领域包括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和国际公法,尤其关注国际性法院和法庭对国际法的发展、经由国际法的共同体利益保护、巴尔干地区的过渡性司法等问题。

  主讲环节,Zyberi教授围绕数字技术与人权的交互关系,梳理了确保国家与企业合规及问责的国际法框架。他首先指出,尽管联合国强调“线下享有的权利线上也应得到保护”,但在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限日益模糊,国家与企业的责任边界亟待厘清。国际人权法虽具有技术中立特性,但并非技术盲视,核心人权原则在数字环境中依然适用。

  教授进一步分析了数字时代的责任架构:国家在数字领域承担“尊重、保护、实现”三重义务,既要自身不侵犯人权,也需建立监管框架防止第三方侵害,并积极消除数字鸿沟。针对科技企业,他引用《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强调企业在算法设计、内容审核等方面负有尊重人权的责任,应开展人权尽职调查,做到“不作恶”并提供有效补救。

  结合具体司法判例,Zyberi教授展示了区域人权体系的实践。例如,欧洲人权法院确立了监控须符合“必要性”与“相称性”原则;欧盟法院确立了“被遗忘权”,并对跨大西洋数据传输标准产生深远影响。此外,美洲和非洲人权体系也在数据保护与网络言论自由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展望未来,教授强调创新与监管并非零和博弈,信任是数字技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面对生成式AI、神经技术及算法歧视等挑战,应在算法设计中引入人权设计理念。他最后呼吁,通过国家、企业与公民社会的多方共治,建立以人权为基础的数字治理模式,让技术惠及全人类,而非侵蚀基本自由。

  上述过程中,与会人员与Zyberi教授积极交流、提出疑问并发表见解,学术讨论氛围热烈浓厚。

  在正式与谈环节,梁晓晖博士首先对中国在科技治理领域的“敏捷治理”模式表示高度认可,认为中国在监管科技公司时采取了一种平衡而审慎的做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关注技术的社会影响。随后,他探讨了“科技公司的宪法化”理论,指出大型科技公司承担了类似公共机构的职能,是否应从宪法和公法角度规制这些企业,使其具备公共工具性,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他还回应了“数字领域碎片化”问题,强调各国法规割裂导致监管真空,如何促进国际协调值得关注。Zyberi教授回应称,从功能主义视角看,大型数字公司承担了诸多公共职能,公私界限已趋模糊,同时这一问题还涉及国家与个人层面的“数字主权”。

  李滨教授通过教育领域的具体案例,反思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学术研究与高等教育的冲击。他指出,学生利用AI生成论文导致大学不得不制定监管措施,形成了监管悖论。他以具体案例强调需建立对数字技术的根本性禁止规则,并类比烟草管控历史,提出未来社会可能需要通过立法划定保留地,防止技术对人类生活的全面入侵。Zyberi教授对此表示认同,认为单纯的惩罚并非最佳办法,大学应制定清晰指导规则,帮助学生正确使用AI。

  王彬教授指出,随着自动化技术在关键决策中的普及,如何保障个人权利成为核心问题。他提出个人是否享有拒绝或质疑自动化系统决策的权利。Zyberi教授回应称,要求最终决策由自然人作出正在成为一项新兴权利,在涉及生命权等重大决策中,伦理责任的归属尤为关键。

  吕怡维副教授则从社会公平与经济正义的角度切入,对数字技术与贫富差距的关系提出了深刻关切。她指出数字技术与AI虽被视为进步工具,但过去五到十年间全球贫富差距反而扩大,科技巨头积累更多资源,普通民众面临边缘化。Zyberi教授指出,许多小国难以开发本国数字解决方案,只能依赖外部大企业,这种依赖关系本身即反映了资源分配的不平等。

  海康威视国际公共关系与事务总监陈丽婕女士首先介绍了其所在企业作为全球安防与智能物联AIoT领域领先的制造商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工商业与人权领域的探索,包括设立技术伦理委员会、在业务流程嵌入人权尽调机制,以及在产品设计中引入人脸马赛克功能等方式,持续推动合规实践落地。

  基于企业的实务经验,陈女士重点提出了跨学科语言与认知的转化问题这一核心挑战。她指出,法律与人权领域的原则(如UNGPs)需要转化为能够被技术研发人员理解和操作的语言。在AI世界中,大多数参与者是技术人员而非法律专家,如何将抽象的人权原则转化为技术人员可执行的开发规范,是当前企业落实人权尽责面临的一大现实挑战。对此,Zyberi教授表示理解,认同各方应共同努力将人权原则转化为技术可执行的规范。

  王蕾凡副教授指出,目前关于科技与人权的讨论大多聚焦于国家保护人权和企业尊重人权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她提出另一个角度:当人类主体本身被技术所改造时,国际人权法应如何回应?她特别提到两种正在发展的技术:一是基因编辑,可能带来“设计人类”的问题;二是脑机接口技术,使得人类的决策不再仅由身体完成,而是人脑与机器共同作用的结果。她认为,传统的人权框架需要面对技术对人类自身的重塑所带来的挑战。对此,Zyberi教授回应称,这已进入生物伦理学的范畴。此类技术将引发诸多深层次问题,例如人类增强技术在体育竞赛或军事领域的应用,以及其对国际人道法规则(如区分原则)可能产生的影响。他认为,这些都是需要严肃思考的议题,目前尚无简单答案。

  最后,唐颖侠副教授再次对Zyberi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内容新颖,讨论深入,在掌声雷动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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