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发展权利宣言》,明确宣告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基于发展权利,每个人和各国人民都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这标志着世界各国在发展权问题上形成了普遍共识,构成了人权的重要渊源。如今,发展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逐步为国际社会所认同。我国对发展权的理论和实践推动作出了巨大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放在首位。[点击详细]
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新发展理念与中国人权保障——纪念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理论研讨会5月7日在武汉召开。罗豪才在会上作主旨发言时说,互联网带来了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变革,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权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互联网大会上提出了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强调要尊重互联网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次序。互联网为人权实现提供了更新的平台、更广阔的空间、更多样化的方式。要适应网络特点,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动人权在更高水平上的实现。[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