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数民族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中心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权利保障问题尤为关注,承担了“少数民族地区法制改革与权利保障”、“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法文化与当代法治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问题研究”、“多元一体的法律文化:彝族习惯法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先后前往新疆、西藏、云南、青海等少数民族地区调研,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其中,“少数民族地区法制改革与权利保障”课题成果为最高人民法院所采纳。
(3)人权的司法保障问题研究
在司法的人权保障研究领域,中心先后承担了“涉诉信访问题研究”、“信访制度改革与完善”、“量刑程序与量刑规范化研究”、“陪审制度改革问题研究”、“司法审判中调解问题研究”、“自然灾害引发的司法问题研究”等课题,形成了《大邑调解》、《武侯陪审》、《常县涉诉信访》等系列成果。其中,“量刑程序与量刑规范化研究”课题成果为最高人民法院采纳。
(二)人权教育与培训
1.注重人才培养,提升教育质量
学校着力课程建设,传授人权知识。从2002年开始,学校为本科生开设《人权法学》、《人权法律制度》等公选课,中心有6位专职教师常年讲授《人权法学》课程。每学年全校选修人权法课程的学生近2000人。2011年,采用双师互动授课模式的《人权法律制度》课程,被评为重庆市精品课程。
2008年以来,在研究生教育方面,有关人权问题的博士学位论文38篇,硕士学位论文496篇。
2.强化社会培训,扩大社会效应
中心先后为全国各地的公务员、中小学教师、社区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大量人权培训,累计培训达8600多人次。
2007年以来,人权培训每年均在40次以上,2013年达78次。其中,2011年12月到2012年4月,中心对宜宾市南溪区600名公务员进行了人权培训;2012年,中心在河南省政法干警培训班中开设人权与法治课程,有860名政法干警接受了人权培训。此外,中心还对广东番禺区法制办、法院,云南曲靖、临沧、呈贡等地的法院、检察院,浙江舟山等地公务员、法制员、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人权培训。
中心注重通过国际合作培养人权法师资。先后与欧洲国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作,举办了“西部高校人权法师资培训班”、“国际人道法教师培训班”,有20余所院校的40余名教师参加了人权法师资讲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