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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北京人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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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型展览。
  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57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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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多萨:人权应与反恐法案统一 澳大利亚反恐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4-21 15:58: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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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人权和机会平等委员会主席冯·多萨

  澳大利亚人权和机会平等委员会主席冯·多萨先生在大会上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澳大利亚的安全与人权,澳大利亚反恐行动”。以下为发言全文:

  主席先生、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首先祝贺北京人权论坛这一非常重要的会议成功召开,也感谢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做演讲,我代表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在澳大利亚它是一个立法的机构,是与国际人权条约相对应的一个机构,它批准了国际人权条约。我们在澳大利亚有对于人权问题的公开辩论,在政府内部也有相关的辩论。我们在澳大利亚通过了反恐法案,这是“9·11事件”以及巴黎爆炸案后制定的法案。从澳大利亚的经历当中我们认为人权应该与反恐法案相统一,而且与各个人权组织所关注的事情都要统一起来。我们为这次大会准备的所有论文,都是为了帮助各国政府,也就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更好地处理人权的问题,更多地保障人们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权利。这对我们抵御恐怖主义的影响,以及保证人们在宗教方面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澳大利亚的反恐法案是尊重人权的,而且保证人权不受恐怖主义的袭击和损害,所以这项法案在抵抗恐怖主义的时候,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人的其他的权利。我们在实行这项法案的时候也必须尊重公民的基本人权。在当今世界,恐怖主义越来越侵犯人们的基本人权。它不仅侵犯了生命权,还侵犯了社会的生活方式,改变了社会的生活方式。人们有权利也有义务采取措施,保护社会,保护澳大利亚的生活。在恐怖袭击的每一个特殊情景当中,保护国家的安全可能会涉及限制人权,但是应与国际人权法保持一致。人权并不是一项不容变更的隐秘的原则,它会阻碍政府因公共秩序和安全面临的威胁而采取的行动,国际人权法是全球冲突灾难时期的产物,它明确了保护个人权利和保护国家安全之间取得平衡的必要性。然而这种平衡必须在人权的框架内得以实现。国际法允许面临严重威胁时政府可以扣减特定人权,它应该足以有效满足反恐措施的需要,而且明确规定在威胁国民生命的公共紧急状态可以扣减特定人权。在执行这个法案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案,扣减人权必须与必要和合理相称。联合国安理会已经通过了这方面的有关决议,在反恐以及追究恐怖分子的过程中可以扣减相应人权,以及在处理难民问题时可以采取相同的策略。因为恐怖主义在政治上和其他各方面有着非常大的危害和影响。所以在我们的行动当中,我们必须积极主动地保证人们的人权。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个国家所采取的政策会经常影响人的人权标准,就像前联合国秘书长柯菲·安南观察的,牺牲安全有助于恐怖分子观察目标。维护人权并不仅仅涉及于成功的反恐战略,和平共处的问题,它是一项必不可少的要素。

  严格遵守基本人权标准,不仅应视为一条标准,而且是各国政府在抗击恐怖主义过程中应采取的一条策略。澳大利亚在“9·11”之后并没有大规模地针对恐怖主义的犯罪设防,但现在联邦政府已经通过了很多新的法律,建立了一个复杂的反恐框架。但是在公众领域,公众对于上述的法案和提案提出了很多批评和辩论,辩论的结果是检验执法行为的适当的机制是必要的手段,要保证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人权得到足够的保护。在澳大利亚之外,有很多澳大利亚人权组织所制定的标准,我们也认为,政府应该认真考虑这些标准,才能取得这样一个平衡。我大体介绍一下,第一个是非常明显的,政府不可以扣减那些不可扣减的人权,比如说人们的生存权,不能对人们实行酷刑和折磨,对人们其他特殊情况下必须保证的一些权利,我们认为这些是不可扣减的权利。我们认为人们的权利不能因为反恐的滥用受到侵犯,而且受到侵犯的权利应该得到有效的补偿。在国家和国际的人权报告当中,我们要保护那些受歧视的穆斯林群体的合法权利。在与联合国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中的相应权利应得到相应的尊重和保护。在扣减人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遵守相关的国际人权法案的规定。当我们在公共安全发生危险的时候才可以采取这样的扣减办法。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面对社会上所出现的危机,可以根据ICCPR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保证国家安全和社会公民安全,可以通过一定程度上的扣减、完全审讯的工作。

  在反恐法案上我们所做的决定,需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检查。我们应该可以建立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法院进行审理。公众都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律是如何被执行的,可以认识到整个审讯和审判过程中的合法性。因为我们认为我们今天已经都谈到过我们社会的公权利有时候会发生错误并影响到公民的正常的人权。

  要尊重独立司法机构的地位。这就是说要尊重独立司法机构在监管反恐法律的应用方面所应有的地位。一些反恐法律过度限制了法官保护公正审判的自主权,包括被告明确得知对方提出诉讼的权利,这种趋势可能无形地削弱了独立司法机构的适当运作。

  确立定期对反恐法律进行独立审查的机制。反恐法律时常是近期发生恐怖事件后匆忙通过议会审议的,并未通过充分的讨论和在充分告知后进行辩论,所以定期对反恐法律进行独立审查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审查知道个人权利是否在司法过程中受到了侵犯。

  实施更坚决的人权保护措施。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为国际人权法提供国内的保证。通过提供国内的法律保障,个人人权成为法律和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样有利于建立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这样可以避免在执法过程中损害人们的正常的公民权利。削弱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招致人们的不满,将成为滋生恐怖主义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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