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构建消耗臭氧层物质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应对气候变化保护臭氧层中国推出履约国家方案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方案》)。
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方案》紧紧围绕履约目标要求和国内行业发展现状,坚持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分行业、分物质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淘汰和削减行动,推动构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和进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国家方案》作为顶层设计文件,为相关行业履约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技术引导。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庄相宁表示:“《国家方案》是未来6年我国履行议定书及其修正案的纲领性文件,为氟化工行业今后的履约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指明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方向。”
多个行业协会代表表示,将研究制定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控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明确三大履约目标
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国际义务,累计淘汰ODS总量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2021年,我国宣布决定接受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加强HFCs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202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施行,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此编制和发布《国家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加强ODS和HFCs管理、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的必然要求,对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方案》确定的管控物质包括全氯氟烃(CFCs)、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含氢氯氟烃(HCFCs)和HFCs共9类物质。其中,前8类物质是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ODS,第9类物质HFCs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是具有高全球升温潜能值(GWP)的温室气体。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实现CFCs、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等7类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正在逐步削减淘汰HCFCs和HFCs。《国家方案》明确了以下履约目标:一是持续禁止已淘汰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进一步巩固成效,确保可持续履约。二是HC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5年分别削减基线值的67.5%和73.2%,2030年均削减基线值的97.5%。三是H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9年均削减基线值的10%。
严格执法监督检查
为实现履约目标,《国家方案》提出了4大行动举措、11项具体任务。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管理管控物质的生产和销售。对管控物质受控用途、豁免受控用途生产单位和销售原料用途管控物质的生产单位实施配额许可管理。对销售单位实施备案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管控物质用途分类进行销售。加强副产管控物质管理,规定对副产数量较大的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管控物质使用管理。对HCFCs和HFCs受控用途使用单位实施配额许可或备案管理,并明确各行业削减时间节点。其中,聚氨酯泡沫行业、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和工业领域清洗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HCFCs作为发泡剂、溶剂和清洗剂使用,其他行业在2030年全部淘汰HCFCs受控用途使用。汽车行业自2029年7月1日起禁止新申请公告的M1类车辆空调系统使用GWP大于150的制冷剂,鼓励汽车、家电、工业及冷链物流领域自然工质制冷剂替代技术研发和应用。
完善末端治理,加强维修、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管理。对含管控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灭火系统的维修单位和管控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单位实施备案管理,明确备案管理范围和数据报送要求。提高制冷维修操作和制冷剂回收、再生利用水平,建立制冷剂再生产品溯源与流向管理制度。
加强进出口管理,防范管控物质贸易风险。对管控物质进出口实施配额许可管理,规范管控物质进出口审批单签发。除豁免受控用途、原料用途等特殊用途外,不再允许企业进口HCFCs和国家已明确淘汰的管控物质。利用进出口审批中的贸易确认手段防范潜在非法贸易,提高非法贸易案件查缉能力。
为落实行动举措、实现国家履约目标,《国家方案》明确,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履约管理体系,加快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绿色替代与能效提升。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履约成效评估和预警评估体系,严格执法监督检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加强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支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多个行业积极表态
根据议定书及《基加利修正案》有关规定,目前我国还需开展HCFCs和HFCs的淘汰和削减活动,这两类物质我国的生产量和供应量均占世界总量的80%以上,如庄相宁所说,“是履行议定书舞台上当之无愧的主角,氟化工行业作为履约工作的排头兵更显责任重大。”随着《国家方案》的正式出台及相关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氟化工及相关产业必将朝着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前进。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王雷认为,《国家方案》为中国家电行业持续开展履约行动,推进管控物质淘汰、削减和替代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和技术支持。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政策法规的制定与标准体系的建立是汽车行业实现HFCs削减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中汽协会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汽车行业HFCs管控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HFCs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管理体系,为HFCs削减替代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会长李江表示,行业各界将以《国家方案》为指引,积极关注国内外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发展动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坚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替代技术路线,有序推进产业的绿色转型升级。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孟庆君说,广大泡沫企业应按照《国家方案》要求,积极用好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合法经营,坚决抵制、举报非法发泡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如期实现HCFC-141b全部淘汰的目标。
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周晓猛认为,技术替代与监管升级需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国家方案》为消防行业提供了政策框架,但仍需进一步细化配套规则,要尽快制修订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推动新型洁净高效灭火技术在消防行业的应用,发展新型灭火产品的环保与效能双重认证方式。联合行业协会发布消防行业HFCs替代行动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指导企业有序转型。强化政策激励,对采用环保灭火系统的单位给予设备购置补贴。在一些区域开展新型高效洁净灭火技术的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