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网首页  | 最新文章  | 在北京  | 在上海  | 在福建  | 在甘肃  | 在新疆  | 精华文章  | 图片报道  | 视频报道  | 分析评论  | 重要解读文章  |
  人权网 > 专题 > 特别报道 > 人权行动在中国 > 最新文章
让阳光穿越高墙 上海市第三看守所见闻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8-20 14:55:07   来源: 国际在线
 

  一个天气晴朗的午后,记者来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抵达时正值在押人员的自由活动时间,赵晓新(化名)正为了最近的“苦恼事儿”在心理咨询室与民警杨树良进行谈话。

  在押人员:这次犯错误是比较丢人的一件事。本来之前要结婚了,现在也不知道能不能结了。

  民警:她是不是还能兑现承诺肯定对你会有很大影响的。这种压力是越来越大吗?

  在押人员:会越来越大。脑子里想的时间越来越长,越往坏的方面想。

  民警杨树良平时负责看守所的医务工作并兼职心理咨询师。他告诉记者,他已经为不少在押人员进行了心理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工作我这些年做了31人次。哪些人需要做心理咨询?一类是主动申请,另一类是根据(我们开展的)心理量表测试的情况,我们发现他有认知、情绪、语言行动变化,我们主动去给他们做。通过咨询、调适活动,效果还是可以的。”

  看守所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儿。事实上,近年来,全国各地的看守所在执法管理的理念上都有了巨大转变,各项基础设施日益完备,高墙内的人情味也浓厚了许多。上海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副总队长黄志说,“从理念上转变。进来的不是罪犯,法院没有判决前就不是坏人。那么,不是坏人就应该尽可能地让他享受应有的权益,我们有主要的15项制度(来保障)。”

  这15项制度包括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一日生活安排管理制度、生活健康权利保障制度、学习教育保障制度、视频会见制度、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制度等等。

  正是这些制度性安排,使上海市第三看守所的执法管理工作更规范、更科学。

  记者注意到,在这里,8至10名在押人员被安排在一个房间。每个房间约30平方米,一侧是大通铺,通铺下对应放着一个个置物箱。房间内有简易蹲厕和一个洗漱池,墙上张贴着《权利义务告知书》。与住所一门之隔的是一个半露天的活动房,通过铁栅栏可以看到楼间的绿树和草坪。

  就在在押人员赵晓新接受心理咨询的同时,其他在押人员利用自由活动时间有的在轻声聊天,有的在阅读书籍期刊,还有的在活动房里散步。

  除了一般在押人员,上海市第三看守所的特殊之处在于这里还集中关押着艾滋病犯罪嫌疑人,因此医疗保障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杨树良民警告诉记者,该所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由其派遣专业医护人员驻所负责医疗巡诊、消毒防疫、疾病诊治等。“(我们)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合作,他们总共有14个人派驻我们这儿,我们的医生、护士是24小时值班制。(在我们看守所里,)艾滋病检测、艾滋病的疗治都是免费的。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即免费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免费咨询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为艾滋病遗孤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我们这里都全部实施了。”


  记者看到,看守所里的卫生所拥有较为先进的医疗设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针对艾滋病的。此外,看守所还与多家医院合作开辟“绿色通道”,以提高对突发疾病的在押人员的救治速度。

  正是基于这些人性化的执法管理工作,对于许多在押人员来说,上海市第三看守所给他们“关上了一扇门,但却打开了一扇窗”。在押人员王海(化名)说,“以前看电影都说看守所里面打人,进来以后感到(看守所)很注重我们的安全,他们很看重生命的,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我们有什么不满,管教都会很关注。”

  采访即将结束时,在押人员进入了集体学习时间。午后的阳光浅浅地洒在看所守的院子里、小路上,或许也洒在了在押人员的“窗”里。

分享到: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
中国人权
主编信箱:editor@humanrights.cn|关于我们|版权与免责声明
值班电话:13651236230
主办单位:中国人权研究会
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572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