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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殊意义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4-09 17:09:00   来源: 中国人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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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北政法大学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特殊意义

  我校坚持“面向西北、服务全国”的办学定位,与西北地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长期密切合作。先后培养的10余万名毕业生,多数扎根西北边疆和民族地区,已成为当地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的骨干。我校教师中大部分人熟悉西北地区民族、宗教、语言风俗等区情。推进西北地区人权事业的发展是国家战略需求。西北地区人权事业的发展受到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近年来,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对西北地区的人权事业、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境内外的“三股势力”打着“人权”旗号争取西方国家的同情和支持,向我国施加压力。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西北地区人权事业的发展更加迫切。

  在我校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有利于优化和充实西北地区人权教育、研究的队伍,为西北地区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培养培训能够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人权问题的专业人才;有利于促进西北地区人权事业的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深入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统筹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布局,体现和彰显国家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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