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在“疫情下弱势群体的生命权保障”单元发言。(本次网络会议视频截图)
“全球疫情防控与人权保障”系列国际研讨会5月9日在重庆召开首场会议。来自中国、法国、荷兰等国家的40多位人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疫情防控中的生命权保障”的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在“疫情下弱势群体的生命权保障”单元发言。
柳华文认为,中国防控疫情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来之不易。第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第二个突出特点就是科学防控、依法防控。
疫情本质上是一个自然现象,病毒和疫情的发生不以人和政府的意志为转移,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文化、宗教、种族、富裕程度等在所不问。因此,要科学的认识和应对疫情,应对的态度和方法,应该以科学的认识为基础,而不是反过来——应对态度和方法以意识形态、文化、制度或者法律规则为基础。
柳华文认为,隔离的措施很多,在中国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在另外一些国家就不一样了,理解上是不同的。比如说口罩本来是西方国家的发明,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时间和空间里,佩戴口罩长期以来是疾病预防的有效措施。在发达国家,在今天戴口罩却成了难题,有种种文化、偏好上的理由拒绝。疫情防控的规律是不问借口的,随着疫情的发展,不同的国家也改变了态度,比如说奥地利是第一个改变立场,公布了“强制口罩令”的西方国家。现在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也改变了态度。“社交距离”的保持,进一步来说严格的居家隔离,是有效的阻隔传染病的重要步骤,也是标本兼治的关键。特别是发现了确诊病例之后,第一时间做流行病学的调查,是一项专业、系统和科学的工作,找到密切接触者并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检测等措施,是阻断传染病蔓延的有效的途径。斯里兰卡从第一个病例开始就采取了流行病学的调查,采取了措施。但是另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或者是由于声称的保护个人信息的需要,不能限制人身自由的障碍,或者是由于不具备流行病学调查的能力,对于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和提供服务也没有条件,因此做不到对确诊患者的流行病学调查,也不能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对应的措施。
单纯应对确诊的病人,甚至重症患者进行治疗和应对,从科学上来说,措施是不全的,不到位的,防控效果也是不利的。在国际人权法上,有在紧急状态下克减或者限制人权的条款。人权规则是个人的社会需求,个人的尊严,个人的福祉,反映在人权上,人权保障也是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个需求。所以说人权规则反映的是个人和社会的需求,不是个人和社会需求简单地根据人权规则来判断。生命健康权不是一般的人权,需要得到更高的重视和保障。在应对疫情的过程中,生命健康权不仅是个人的,也是集体的。个人有如何应对疫情的自由,但是不能够危及他人和集体的生命健康权。
柳华文认为,疫情在全球的蔓延构成了世界性的挑战,疫情的成功应对取决于抗击疫情的“短板”,也就是全球能不能够战胜疫情,特别取决于应对不利的国家的情况。世界存在着紧密的命运连带关系,因此中国政府倡导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刻不容缓的任务,维护多边主义,加强国际合作,携手发展,共同抗疫,不是中国一个国家的主张,而是越来越多的国家的人民,在全球化时代,促进世界卫生事业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而发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