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副教育长卓泽渊在“生命权的价值位阶与法律保护”单元发言。(本次网络会议视频截图)
“全球疫情防控与人权保障”系列国际研讨会5月9日在重庆召开首场会议。来自中国、法国、荷兰等国家的40多位人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疫情防控中的生命权保障”的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中共中央党校副教育长卓泽渊在“生命权的价值位阶与法律保护”单元发言。
卓泽渊认为,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笼罩了全世界,既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带来了严峻的法律问题。对此,他讲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疫情防控的目的是什么?
疫情防控必须以最大限度的保障生命作为目的,也就是最大限度的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命权。从2019年年底到现在,全世界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的感染者是300多万,20多万人为此付出了生命。可以说,人类的每一个个体在这场疫情中都面临着生死的考验。生命权问题多少年以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国际社会,受到每一个人的普遍关注。每个国家跟政府控制疫情的目的是什么?也许首先可以说是保障健康,健康也是生命的构成部分,最根本的还是生命权的保障和生命的保障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疫情防控中的个人生命权与其他人生命权的保障的关系
因为每个人的生命权都是以个体的方式享有的,那个体的生命权与其他个体之间是什么关系。每一个个体生命,他都应该尊重别的生命,每一个人行使自己的生命权,同时也在尊重别人的生命权。个人的生命权与别人的,或者是他人的生命权,在我们实际生活中表现为什么,我以为主要表现为每一个人和四类人之间的关系,哪四类人?第一,家人。第二,邻居。第三,同事。第四,陌生人。那么,谁来把控这四个关系,政府担负着极为重要的责任。
第三个问题:疫情防控中生命权保障的政府作为
政府保障生命目前来看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对病毒携带与否的强制检测。第二,政府对一定人的人身的强制隔离。这个隔离可能是患者,也可能是非患者,是物理性的相互隔离。第三,政府的强制治疗。这是对疑似患者,特别是确诊患者采取的治疗措施。政府在强制检测上,强制隔离上,强制治疗上享有什么样的行政权,这恐怕在全世界各个国家的立法中,都还是尚未涉及的一个领域,至少在这次疫情出现之前,各个国家相关的法律是非常少的,甚至是缺失的,没有的。
疫情防控中的生命权保障是一个重大而复杂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这既是现实的疫情防控需要,也是应对未来其他疫情的需要。它既是特别的法律制度,也应是常备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