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 | 从好莱坞大罢工看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人权保障冲击
7月13日,美国著名导演诺兰带着他的超豪华明星阵容,走上新电影《奥本海默》首映式红毯,演员们微笑着拍照、接受记者的提问,给影迷签名。但当观众们走进放映厅,却发现只站着这部电影的导演和制片人。诺兰告诉观众们:“他们(主演们)已经去写标语支持罢工了,不会出现在放映厅。”
2023年5月以来,美国编剧工会和美国演员工会相继宣布罢工。这是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好莱坞首次出现编剧工会与演员工会“双重罢工”。此次罢工已经对美国娱乐业产生重大影响,诸多美剧和电视节目暂停拍摄制作,何时能够恢复尚未可知。这次好莱坞史上最大规模的罢工运动,除薪资矛盾外,人工智能可能取代演员和编剧的威胁成为主要原因。
人工智能爆发式的发展正在颠覆影视行业的生产方式。电影公司、制片厂试图获取演员的数字肖像,用AI算法取代真人表演,只支付一次使用费;大型制片厂和流媒体平台希望用之前的剧本训练AI进行写作,以此减少编剧人数。
演员们害怕失去对自己形象的控制权,编剧们担心剧本创作工作将被AI算法替代。这其中既涉及知识产权,也涉及人权保障。为了阻止这种可能造成行业颠覆的未来,工会发起了这场里程碑式的大罢工。这次罢工也将生成式AI与劳动权保障的话题置于聚光灯下。
一、生成式AI对劳动权的冲击
劳动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直接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生存尊严,每个人都有从事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022年12月, ChatGPT横空出世即一路狂飙。之前,我们对人工智能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智能语音助手、AI客服等。ChatGPT却可以在短时间内创建各种形式的多媒体内容,包括视频、图片和音频。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将导致劳动者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
生成式AI的广泛应用毫无疑问将替代一些传统的工作岗位,特别是那些重复性、标准化工作,导致相应领域的就业机会减少。然而,以往每一轮技术革命的主要失业群体是蓝领,但在生成式AI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白领、蓝领与灵活就业者共同成为就业权受损的主体。甚至连演员、编剧这种需要创造力、洞察力以及情感共鸣能力“不可替代”的职业,都面临着被AI抢夺工作机会的巨大威胁。演员张颂文曾表示担忧“ AI技术的发展,会不会有一天演员这个行业不存在了?”
同时,生成式AI的广泛应用将催生出一系列具有AI开发、维护、管理等技能的新岗位,导致就业技能需求发生巨大变化。这些新岗位要求劳动者具备更高层次的技术能力和知识背景。大批低技能劳动者将面临技能不匹配而失去就业机会的风险,由此可能引发就业歧视问题,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社会分化加剧,产生一连串的人权连锁反应。
二、生成式AI带来的伦理思考
生成式AI不仅给劳动权等具体人权带来威胁,也可能导致人类道德和伦理边界被突破。
生成式AI模型的运行是基于大量基础语料的分析和训练,其结果难以完全预测和控制。这可能导致模型生成不符合道德、法律或社会价值观的内容,包括有害、歧视性、偏见性、冒犯性或欺骗性的信息。生成式AI无法进行道德取舍,也无法考虑到正义、平等、秩序等价值理念,人类道德边界被突破,人权保障受到冲击。
ChatGPT中设定了防止非法和恶意用途的程序,但还是被国外网友开发出了不少“细思极恐”的玩法。有网友技术破解了“道德约束条款”,ChatGPT能够详细回应“如何在商店行窃”“人工智能如何接管世界”等问题。OpenAI已经在其网站上承认了ChatGPT的问题和局限性:“虽然我们努力让模型拒绝用户的不当请求,但它有时会发出有害指令或表现出有偏见的行为。”
此外,生成式AI技术可以被滥用来伪造文本、声音、图像等内容,使得无法分辨真实与虚假,甚至可能用于欺诈、虚假宣传等不当用途,导致信息可信度下降,社会信任度受损。生成式AI在处理数据时需要大量的个人信息。信息一旦泄露或用于不当目的,势必会侵犯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给个体和社会带来潜在风险。生成式AI的训练数据可能存在偏见和歧视,导致模型对某些群体或特定话题存有偏见,加剧不公平和不平等现象。
三、拥抱变化方能找到对策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不断拓展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自由度,在赋能人权方面有积极作用,为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但与此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将可能造成减少就业岗位、侵害个人信息安全、偏见歧视等人权保障困境。面对这把“双刃剑”,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的浪潮中,应当秉持鼓励创新、预防风险的理念,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完善相关合规标准,制定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指引。
2023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鼓励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办法》的出台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定下基调,即“包容审慎”。《办法》确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合规要求,以及内部规范和外部监管,将尊重、保护和履行基本权利的义务纳入法规,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在数字时代,拥抱变化、顺应潮流,并适应法规和伦理要求,才能找到相应的策略和方法,迎接新挑战,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良性发展,实现科技与法律伦理的有机结合。
【供 稿: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作者:黎华献,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张蔚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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