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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政:作为人权的碳排放权
2019-03-28 11:22:06   来源:中国人权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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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郭新政 石冬冬摄
 
  分论坛三:新兴人权与特定群体权利保障 (主题1 新兴人权)
 
  题目:作为人权的碳排放权
 
  摘要:自碳排放权作为新型权利概念被提出之日起,学界对其法律属性的争论便从未止歇,目前已形成用益物权、环境权等五种学说。梳理既有研究成果发现,碳排放权面临着理论危机和实践困境。各国不仅缺乏基本的道德共识,还缺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可行性机制,这致使目前碳排放权分配方案执行迟缓。就碳排放权的权利本源而言,其具有天然的人权属性,符合人权的构成要件。惟有以人权属性为旨归,才能在应对气候危机中寻求最优解决方案,最终维护气候正义及消除贫困。
 
  评议人:
 
  李忠夏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富利 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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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忠夏对郭新政的发言进行评议。石冬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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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张富利对郭新政的发言进行评议。石冬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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