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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014-06-06 16:25:47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007年4月27日颁布)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为360名左右,与十届相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少数民族代表320名,其中:

  1.蒙古族  24名

  内蒙古自治区17名

  辽宁省3名

  吉林省1名

  黑龙江省1名

  青海省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2.回族  37名

  北京市1名

  天津市1名

  河北省3名

  辽宁省1名

  上海市1名

  江苏省1名

  安徽省2名

  山东省3名

  河南省5名

  云南省2名

  陕西省1名

  甘肃省4名

  青海省2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8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名

  3.藏族  26名

  四川省6名

  云南省2名

  西藏自治区12名

  甘肃省2名

  青海省4名

  4.维吾尔族  22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名

  5.苗族  21名

  湖北省1名

  湖南省5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2名

  海南省1名

  重庆市2名

  贵州省8名

  云南省2名

  6.彝族  20名

  四川省7名

  贵州省2名

  云南省11名

  7.壮族  44名

  广东省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41名

  云南省2名

  8.布依族  7名

  贵州省7名

  9.朝鲜族  9名

  辽宁省1名

  吉林省6名

  黑龙江省2名

  10.满族  20名

  北京市1名

  河北省2名

  内蒙古自治区1名

  辽宁省10名

  吉林省2名

  黑龙江省4名

  11.侗族  6名

  湖南省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1名

  贵州省4名

  12.瑶族  6名

  湖南省1名

  广东省1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3名

  云南省1名

  13.白族  4名

  云南省4名

  14.土家族  15名

  湖北省6名

  湖南省5名

  重庆市2名

  贵州省2名

  15.哈尼族  4名

  云南省4名

  16.哈萨克族  5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名

  17.傣族  5名

  云南省5名

  18.黎族  5名

  海南省5名

  19.傈僳族  2名

  云南省2名

  20.佤族  1名

  云南省1名

  21.畲族  2名

  浙江省1名

  福建省1名

  22.高山族  2名

  福建省1名

  台湾省1名

  23.拉祜族  1名

  云南省1名

  24.水族  1名

  贵州省1名

  25.东乡族  1名

  甘肃省1名

  26.纳西族  1名

  云南省1名

  27.景颇族  1名

  云南省1名

  28.柯尔克孜族  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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