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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人权司法理念:小监室连着大社会
作者: 石坚   发布时间: 2014-07-24 14:51:07   来源: 中国人权网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庆介绍情况。陈慧娜摄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刑事诉法从1979年首次制定,已历经1996年、2012年两次修订。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被逮捕、拘留人员由最初被称为“人犯”,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着“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总则内容,刑事诉讼法法律制度发生了若干重大变化。这既为公民充分享有人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也对看守所执法管理的理念、制度、措施、机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23日,中国人权网与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新社等多家媒体共同走进北京市几家看守所,对当前看守所的真实状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据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庆介绍,北京市现有公安监管场所27个,其中,看守所20个,拘留所5个,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各1个。陈国庆表示,当前,公安监管工作已不是一个简单的羁押看管问题,它关系到构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更体现我国人权状况,代表国家法治文明发展水平。为此,市局提出了“小监室连着大社会”的工作理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首都公安监管工作始终。

  确保被监管人员羁押安全

  北京市局率先在全国实现监管场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综合治理体系,累计争取到2亿元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门头沟、平谷、顺义等老旧监管场所列入“十二五”规划,羁押环境不断改善;实现了监控安防系统全覆盖,民警24小时监控监管人员动态、“面对面”直接安排监室内生活和事务;截至目前,全市监管场所连续8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全面保障一日生活

  全市监所特别是新建监所全部实行床位制,各监所建有单独的被监管人员食堂,伙食经费实现专款专用,足额足量供给,特别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设有专门清真饭灶,同时,积极探索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新模式,创新推行大型超市驻所直营。

  全力保障生命健康

  全市监所全部实现医疗卫生社会化、专业化,红十字会999急救中心等社会医疗机构驻所提供24小时专业医疗服务,做到“入所有体检、每日有巡诊、患病有治疗”。2010年,专门投入资金2亿元,成立了公安医院(市第二看守所),集中收治患病被监管人员,并通过远程视频会诊系统,由专家为监所患病人员提供专业的医疗指导。

  全力保障刑事诉讼

  看守所内设置物理隔离讯问室,杜绝办案人员与嫌疑人身体接触;看守所内的一切讯问活动,均在办案部门、看守所两套独立监控系统全程监督下进行;针对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会见需求增加近四成的实际,年守所增设、改造律师会见席位,实行会见电话、网上预约,全力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同时,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获得法律援助,确保被监管人员平等参与诉讼活动。

  全面强化内外监督

  北京市局建有网上督察三级平台,市局、分县局警务督察人员可远程调看监管场所图像,实时督察监所执法活动;在监室内还设有检察信箱,并推行被监管人员直接约见监所负责人和检察官制度。同时,全市监所聘请了66名特邀监督员,对监所实行不定期巡查,畅通了社会公众监督监管执法的渠道。

  率先在全国实现监管场所全部向社会开放,2010年以来,先后有4万余人次入所参观,近两年先后接待47国69名驻华警务联络官、19家境外媒体40余名记者参观监所。

  依法帮教、以情促教、文化助教

  全局监所成立了专职管教员队伍,从法制宣讲、伦理道德等层面,每日针对不同类型被监管人员,开展谈话教育,引导其知法、懂法、守法,帮助重新回归社会;针对大部分被监管人员入所后带有对抗情绪、心理活动不稳定的特点,监所引入了心理干预机制,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管教民警,持续对被监管人员开展心理干预和跟踪疏导;监所还联合首都图书馆,在监所设立图书流动服务站,提供法律、社会科类别书籍借阅服务;通过开设监管电祋台、温馨广播,自办杂志等方式,为被监管人员搭建交流思想、抒发内心感受的平台,今年,监所还聘请中央民族大学的师生为少数民族在押人员解决语言交流存在障碍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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