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3日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全文约22000字,分为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和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等六部分。
中国政府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具有重要意义。它是贯彻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展示了我国人权保障的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再次表明了我国高度重视人权、致力于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坚强决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必将对中国人权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