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改善文化民生、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也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十五五”规划纲要就“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人民享受更高品质的文化生活”作出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提质增效”的新发展阶段。面向“十五五”,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亟须加强协同创新,坚持精准供给,推进数智赋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效能思维,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坚持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公共文化服务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于实现文化权利、提高精神文化生活品质的需求越来越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正从“广覆盖、保基本”向“优质高效”转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文化惠民,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这就要求把工作重心放到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体验上来,切实发挥公共文化服务涵养人、培育人、引导人的功能,通过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文化强国之“强”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文化修养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把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理念和路径从“供给导向”转向“需求导向”,提升文化服务质量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充实、更优质、更便捷的文化生活。
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文化建设根在基层,这要求重心下移、服务下沉,不断提高基层文化服务供给质量。例如,通过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文化共享工程,使国家层面的优质文化资源迅速触达基层;鼓励省市县建立文化资源库和综合性文化服务终端平台,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基层单位一键下单,即可调配资源,形成高效的需求响应机制;健全人才输送机制,实行“文化特派员”制度,由党委宣传部门会同机关、高校等单位选派,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形成文化人才下沉基层的长效机制。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机制。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长期以来存在重投入轻产出、重建设轻运营、重短期轻长期的情况,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效果评估的引导功能。这就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体系、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将设施利用率、财政支出绩效、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同时,健全由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评价约束机制,将常态化评价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经费分配、项目安排等挂钩,加大奖优力度。
坚持协同发展,以体系化建设统筹推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核心在于处理好均衡发展与效率提升的关系。通过体系化建设,推动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形成更为畅通的文化资源要素跨区域、跨部门流动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当前,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分散在文旅、广电、体育、工信等不同部门,仍存在条块分割、重复建设、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亟须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大文化”架构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范围、理念和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文旅、教育、农业、卫生、科普、民政等领域惠民项目融合发展,形成部门横向联动、跨界融合、多元协同、功能互补的整体性治理格局。
推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城乡、区域、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问题,一方面,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通过明确投入机制、硬件要求、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在保障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另一方面,通过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重点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及农村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同时鼓励和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对这些地区提供对口支援。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我国已建成了国家、省、市、县、乡、村和城市社区在内的六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此为基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融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例如,普及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依托省、市级馆或区级馆资源,设立乡镇、街道、社区分馆及农家书屋等基层服务点,实现资源共享;创新服务场景,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依托城市书房、社区文化驿站、文化长廊等发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城乡公共文化空间业态融合。
坚持精准供给,形成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当前,群众文化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分散化的特征,这就要求根据不同地域、代际、圈层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差异化诉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开放多元、体系发达、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式”“点单式”“预约式”服务方式,形成常态化群众文化需求采集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精准度。引导文化资源向特殊群体倾斜,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流动人口、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适配性公共文化服务。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一是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搭建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体系,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服务。二是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投资、项目赞助、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基金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三是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分级分类试点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的运营,可通过服务外包、项目授权、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公共文化设施进行运营或连锁运营,激发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活力,提高使用效率,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等多主体结构互嵌、功能互补的供给结构。
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调动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一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截至目前,全国群众自发组织的文艺团体已逾47万个,文化志愿者广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二是通过培训培育扎根基层的“乡村网红”“文化主理人”,鼓励具备专业能力、运营思维,懂策划、有创意的人才进行项目运营。三是充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展示者、欣赏者、分享者。
推进数智赋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平台新场景新路径
“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线上演播、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型文化业态”。通过数智赋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全面覆盖、场景创新和互联互通,将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建设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加强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鼓励各地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建设本地文化云平台,并与当地智慧城市平台对接,提升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的运行能力。除此之外,打通不同机构的数据壁垒,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公共文化信息网络等,在健全文化数据安全标准和产权保护体系基础上,实现数据的跨平台共享,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建设优质数字资源库,拓展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2022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依托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对分散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的文化资源进行高精度数字化采集。在此基础上,通过运用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全息投影等技术,加强数字艺术虚拟展厅、数字孪生博物馆、元宇宙等新型文化业态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打造线上与线下联动、虚实相生,可视化、沉浸式、互动性体验场景。
借助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技术,根据用户所在地域、参与频次与时长等进行用户需求画像,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建立公共文化大数据资源库,提供有效技术支持,形成集需求征集、采购下单、反馈互动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断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构建均衡普惠、便捷高效、服务精准、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阵地保障和动力源泉。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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