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关于人权教育、研究和培训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权教育和人权学科建设,7月6日至7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主办的第十六届中国政法大学人权暑期班在海淀校区举行。本届暑期班以“以实践为导向的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为主题,来自全国4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近80名师生参加。课程围绕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国际人权法、工商业与人权、商事主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行政诉讼中的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通过专题授课、案例研讨和互动交流,引导青年学者和学生深化对人权理论与法治实践的认识,提升人权研究与实践能力。
开班式上,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林华致辞。林华代表主办方向授课专家表示感谢,向全体学员表示欢迎,并围绕研究院的功能定位、建设基础和发展特色,介绍了研究院在人权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智库建设、教育培训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林华指出,构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是立足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实践、深化人权基础理论研究、提升中国人权话语影响力的重要任务。研究院作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和“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持续推进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努力推动理论研究、政策咨询、人才培养和社会传播相互贯通。中国政法大学人权暑期班经过十多年建设,已经成为国内普及人权知识、促进学术交流和培养青年法治人才的重要平台。人权研究既要关注国际人权理论与制度发展,更要扎根中国大地,深入研究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逻辑、制度优势和理论内涵。青年学者和学生应当增强问题意识和实践意识,主动关注人权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在交流研讨中拓展学术视野、提升研究能力,为构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推动中国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林华致辞)
开班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副主席柳华文研究员以“中国与国际人权法”为主题作首场专题讲座。柳华文从国际人权形势的深刻变化出发,系统阐释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理论内涵、中国保障人权的制度路径以及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基本立场。他指出,人权具有普遍性,但各国人权发展道路受到历史传统、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不能脱离具体国情和实践条件抽象讨论人权问题。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幸福生活作为最大的人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形成了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他结合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实践经历,进一步介绍了中国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参与国际规则讨论和推动人权对话合作的做法,强调应客观理性看待国际人权议题,准确把握国际规则的规范内涵和实践边界,不断提升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能力。
(柳华文授课)
6日下午,联合国发展权专家机制专家、副主席梁晓晖博士以“工商业与人权:发展中的国际议程及其对中国的挑战”为题作专题讲座。梁晓晖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和相关人权责任规则及其演进轨迹切入,结合丰富案例和前沿动态,系统论证了企业人权责任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并着重阐释了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所确立的“保护、尊重和补救”三大支柱的指导意义和内在联系。他指出,企业不仅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关系的重要主体和参与者,也日益成为国际人权治理关注的重要对象及其塑造者。随着环境、社会和治理理念不断深入发展,企业人权责任正在由倡议性规范逐步转化为市场准入、供应链管理和投资决策中的基准合规要求。他指出,相关规则正在对跨国企业及其供应链形成更加直接的合规约束,中国企业特别是“走出去”企业,应及时了解相关规则的变化,完善人权风险评估、供应链治理和信息披露机制。同时,也要立足中国企业发展实际和发展愿景,加强工商业与人权领域的自主研究和良好实践发掘,为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理论与政策支撑。

(梁晓晖授课)
首日课程结束后,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杨博超和武文扬副教授,以及我院在校研究生代表与暑期班学员进行了交流座谈。杨博超简要介绍了研究院的发展历程、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武文扬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学术交流机会和品牌学术活动作了说明。与会师生就人权法学学习、研究方法、学术规划和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互动氛围热烈。


(交流座谈)
7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四川研究院名誉院长商文江教授以“自然人和法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以我国企业的实践为导向”为主题作专题讲座。商文江以霍菲尔德权利分析理论为切入点,围绕权利、义务、权限与责任之间的对应关系,系统分析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边界。他指出,权利必须置于具体主体、法律关系和实践情境中加以理解,人权研究不能停留于抽象概念,而应关注权利配置、义务承担与利益协调的现实机制。围绕自然人与法人的差异,他从主体属性、权利来源、行为能力和责任承担等方面展开比较,强调自然人的权利以人格尊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法人的权利则与其设立目的和组织功能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他结合“长幼有序”与“人人平等”的关系,以及企业经营和社会治理中的案例,探讨不同主体的权利保障、民商事权利边界和责任承担问题,引导学员以跨学科视角理解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在具体实践中的适用。

(商文江授课)
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副庭长郭修江法官以“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基本思路”为题作专题讲座。郭修江围绕“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审理思路,系统阐释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诉权保障、立案条件以及实体审理和裁判方式。他指出,行政诉讼既承担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制度功能,也承担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被诉行政行为为核心,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职权、是否遵循法定程序、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以及行政裁量是否适当。同时,行政审判还应关注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在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结合典型案例和审判实践,郭修江进一步分析了司法监督与行政裁量、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之间的关系,强调应当统筹规范公权力运行、保障合法权益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人权法治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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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修江授课)
课程结束后,暑期班举行结业仪式。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杨博超作总结。他指出,本届暑期班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涵盖中国人权发展、国际人权法、工商业与人权和司法救济等内容。他希望学员立足中国法治实践,深化人权研究,为构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和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暑期班自2009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十六届,是学校面向国内外高校学生及青年学者的公益活动。暑期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法学与相关学科交叉融合,通过邀请人权理论研究、国际机制和法律实务领域专家授课,持续拓展青年学者和学生的学术视野,已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开展人权教育培训和促进青年学术交流的重要品牌。2025年,暑期班荣获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组织评选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十年回顾特色案例”品牌项目(全国共64个项目入选)。
未来,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将进一步发挥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作用,持续完善人权教育培训机制,深化人权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学术成果交流传播,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构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和繁荣发展中国人权事业贡献法大智慧和力量。

(图文|冉婕、贺子文、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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