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刻进有关司法举措,让未成年人能够更好摆脱迷茫、抵御风险、逐梦前行
一组数据,成为观察守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效的直观窗口: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为近5年首次“双下降”。
首次“双下降”,降的是犯罪数量,增的是保护力度。这一变化,既彰显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也体现出对“问题幼苗”宽容不纵容,给予教育、感化、挽救等温情守护。
再深一层看,“双下降”反映的是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引下,未成年人工作从末端处置向前端预防延伸的综合效果。
当前,未成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与程度与日俱增,以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为例,涵盖婚姻家庭、继承、侵权、合同等众多案由,覆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生活等方方面面。案件虽小,却往往牵动一个孩子的人生走向;诉求各异,却共同指向未成年人的切身福祉。司法该如何精准发力、破解难题,守护“少年的你”健康成长?这不仅是法律命题,更是社会考题。
不妨从一起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置,看司法守护的内涵和价值。
王某等9名未成年学生对同学李某实施言语侮辱、殴打等欺凌行为,导致李某受到身心伤害。审理法院在保障受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深挖9个家庭的监护缺位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组织社工提供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欺凌者矫正偏差行为。惩戒与教育同行,司法机关将庭审变成法治课堂,给予未成年人和家庭双重指导,引领社会价值向上向善。
在该案处置中,审理法院还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将预防关口前移,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促进学校整改,就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防范学生欺凌等予以指导宣传。从个案中发现规律,从苗头中捕捉风险,从源头上构筑防线,司法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堆砌,而是有温度的价值守望。
再结合一份文件来看司法守护的态度和力度。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司法文件,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案件处理的核心原则,要求案件审理全过程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首要考量。
合理布置法庭,减少庭审对抗性,增加亲和性;在抚养权认定上,明确对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要结合年龄、智力状况听取其意见,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些工作指引,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刻进有关司法举措,让未成年人能够更好摆脱迷茫、抵御风险、逐梦前行。
系统地行动容易成功,持续地接力才能赢得未来。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司法机关既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协同保护的枢纽。从涉未成年人司法裁判解决个案问题,到延伸一类问题的预防治理,再到以司法规则筑起健康成长防线,司法机关需以专业履职串联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各个环节、各方面力量。法治晴空之下,每株小树苗都能茁壮成长。
关注关心越多,凝聚力量越大。“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紧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用心用情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必能助力“少年的你”成长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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