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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休假权益要打好组合拳

2026-04-01 11:09:26来源:法治日报作者:陈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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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明,暖意渐浓,眼下已是四月天,部分地区备受期盼的春假也如约而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并将其纳入“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引发社会广泛共鸣。这一制度安排从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起步,历经十余载的持续推进,如今被顶层设计着重强调,加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即将迎来修订,种种行动,无一不展现出国家以法治保障劳动者休息权、以制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坚定决心。

休息休假,绝非可多可少的“福利”,而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对此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有明文规定。这份权利,一端连着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尊严,一端系着消费潜力的释放与经济循环的畅通。推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既是缓解集中出行拥堵、实现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而推广中小学春秋假,不仅有助于落实“双减”政策、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也能有效撬动家庭消费、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制度的权威在于落地。尽管顶层设计日益完善,但现实中,带薪休假的落实仍面临诸多“梗阻”。部分企业以绩效考核、职务晋升为筹码,变相阻挠职工休假,将法定权益异化为“纸面权利”;新就业形态下,用工关系边界模糊,休假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出现失守;一些劳动者因维权成本高、担心影响职业发展,面对权益受损情况往往“敢怒不敢言”。

要让休假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让劳动者真正敢休、能休,必须依靠法治的刚性约束与制度的系统激励,打出一套有力组合拳。

一要织密法治监督网,让制度“长牙带电”。人社部门应牵头联合工会、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将休假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拒不落实带薪休假的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同时,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让违法失德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敬畏法律、尊重员工合法权利。此外,要畅通工会维权渠道,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劳动者休假权“看得见、查得到、落得实”。

二要善用政策杠杆,为企业减负松绑。中小企业落实休假难,核心症结在于人力成本的现实压力。应探索构建税费减免、稳岗补贴、财政奖补相结合的激励体系,对依法落实休假制度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合理分担其用工成本。同时,鼓励企业探索“休假储蓄”“分段休假”“弹性错峰”等模式,兼顾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休假需求,推动企业从“要我落实”向“我要落实”转变。

三要破解配套难题,让好政策释放好效应。推广春秋假,不能简单“一放了之”,必须同步构建完善的假期托管服务体系。在确保教学时长的前提下,鼓励学校、社区、社会机构协同发力,提供多元化、普惠性的托管服务,重点解决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要推动春秋假与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精准衔接,结合各地气候条件、生产安排科学设定假期时段,让假期既有闲暇时光,更有民生温度与经济价值。

暖阳拂面,万物葱茏。以法治之力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休假权利,让劳动者敢于休假、安心休假、体面休假,不仅能涵养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最终实现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的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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