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实保障环境权利 共享生态环境治理成果
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是充分享有多项人权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尊严的重要体现。中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国在切实保障环境权利,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共享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经验值得推广。
一、强化环境权利保障的顶层设计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确立生态文明的宪法地位,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提供宪法指引。《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将“环境权利”单独成章。这标志着保障环境权利上升为国家人权战略的核心议题,体现了中国履行环境权利保障义务的政治承诺与行动决心。
二、立法夯实环境权利保障的法治基础
现行生态环境立法共38部,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涵盖水、气、声等各类污染要素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在公民环境权利方面形成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损害救济请求权为核心的权利体系。目前中国正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明确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作为立法目的,在内容上新增新污染物预防和治理、对干扰公众生活安宁的管控等内容。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也为世界环境法治进程提供了范例。
三、司法助力有效落实环境权利救济
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2015年中国通过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环境重大风险的可诉性,允许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对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通过预防性公益诉讼有效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发生或扩大。同时,司法机关在审判中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推动责任承担方式从单纯的金钱赔偿向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实质性修复转变。目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已收录中国4批45件环境司法案例和8部环境司法报告,中国的环境司法案例与经验获得了国际社会高度认可。
四、让良好生态环境可感可及可享
中国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通过具体的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良好生态环境。中国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从2013年到2022年,中国在GDP翻了一番的情况下,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57%,重污染天数减少了92%。中国创立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有机联动机制。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为例,通过建立“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引导1.7万名牧民从草原利用者转变为生态管护者,人均年工资性收入2.16万元。这不仅守护了万千生灵,更让牧民端上了“绿色饭碗”,实现了环境权利与生存权、发展权的同步提升。
五、贡献中国方案推动全球环境人权治理
中国坚持做多边进程引领者,作为主席国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在应对全球塑料污染谈判中积极提出建设性方案。中国坚持做绿色技术提供者,向多个国家提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及标准规范,帮助他们实现清洁低碳转型。中国坚持做南南合作的贡献者,深入推进南南合作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42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与援助协议。中国与肯尼亚共建的蒙内铁路不仅促进经济发展,也显著减少了道路交通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时在铁路沿线设置生物廊道和围栏,实现了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的实践表明,发展中国家可以统筹经济增长、环境改善与人权保障。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分享绿色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全球环境挑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让各国人民共享清洁美丽的世界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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