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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人权蓝皮书 | 丁鹏:无障碍转播促进残疾人文化权利保障

2026-02-14 09:02:10来源:摘自《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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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转播促进残疾人文化权利保障

——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无障碍转播为案例

丁鹏

  一、春晚无障碍转播与残疾人文化权利保障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文化权利保障的关键支柱之一。《残疾人权利公约》在联合国人权文书中首次明确提出“无障碍”是实现人权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是为了回应现实中残疾人权利实现难题,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真正享有权利而构建的可行能力路径。无障碍原则或相关权利,其实质在于国家履行积极义务,采取特别措施,解决残疾人权利保障面临的独特脆弱性或风险。

  近年来,中国在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完善无障碍法律体系、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等举措,切实提升特定群体的获得感与尊严感,为残疾人平等参与文化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人权理念的落地提供了生动注脚。

  2025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以下简称“总台春晚”)的无障碍转播正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总台春晚首次推出视障版和听障版无障碍转播,借助沉浸式手语翻译、音频解说、AI语音、AR虚拟和同传字幕等技术创新,为残疾群体打破了文化参与的屏障。

  这一实践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创新提升了无障碍媒介传播的指标、技术和标准,促进了社会的无障碍理念与残障平等意识。同时,春晚无障碍转播的成功经验为其他文艺节目的无障碍呈现提供了借鉴,有助于推动更多文化活动为残疾群体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文化体验,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二、无障碍转播的规范框架与探索经验

  中国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将其作为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积极完善无障碍相关立法体系。中国已经形成以《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核心,以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实施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为重要内容,以具体领域的专门规定为补充的无障碍法律规范体系。

  其中,在文化生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同步字幕,条件具备的每天至少播放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并逐步扩大配播手语的节目范围(第30条);国家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第38条);国家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第50条)。

  在此规范框架下,春晚无障碍转播成为促进残疾人平等享有文化权利的典范。作为国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年度盛事,总台春晚于2025年首次推出视障版和听障版无障碍转播,以技术创新打破文化参与的屏障,为视障、听障受众消除信息鸿沟。

  依据无障碍的国际理念和中国规范,总台首先明确,春晚无障碍转播应遵循系统、规范的流程,确保节目创作精准且贴合视听障碍人士需求、手语翻译精准流畅、手语画面效果呼应春晚节目效果、解说与同传字幕制作精良、音频视频处理专业,全方位满足视听障碍人士欣赏春晚的独特要求,提升其文化艺术体验。

  在春晚节目(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表演、舞蹈演出、戏剧、小品、相声等)基础上,运用专业技术和设备完成转播,提供专门服务于视听障碍人士欣赏的春晚版本。听障版转播增加手语画面、同传字幕及相关辅助信息,视障版转播增加解说音频,帮助视听障人士更好理解节目内容,感受春晚欢乐氛围。

  三、总台春晚无障碍转播的成效与启示

  总台实现了对春晚节目的实时无障碍化呈现,为特定群体提供了平等的文化参与机会,推动了无障碍转播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实践成果、引领行业变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还制作了春晚无障碍转播白皮书,以提升无障碍转播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水平,推动无障碍转播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普及与推广,助力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文化生活,共享新时代精神文化发展成果。

  春晚无障碍转播操作规范中的听障版、视障版实施要求,适用于以总台春晚为代表的大型文艺晚会类直播节目,为推动无障碍转播实践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这一实践让“人民的春晚”真正覆盖全体人民,2025年总台春晚推出的无障碍转播,覆盖4500万听障视障人士及部分有视听障碍的高龄老人,让他们在除夕夜能与健全人共享春晚欢乐,感受“共同的春晚 共同的年”。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月29日8时,总台2025年春晚首次推出的无障碍转播及报道全媒体触达5897万人次,彰显了其广泛的影响力。

  不同于以往的新闻播报和文艺表演,此次总台春晚的无障碍转播是手语表演、声音表演的高度统筹,是融入大量节目背景和寓意解读的再创作,是一个与总台春晚大屏节目同步,但又更贴近特殊受众需求的专享版节目,是从播出形式到技术标准的全面升级。这场无障碍转播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是凝聚和扩大社会共识的深刻实践。

  四、无障碍转播的启示与未来展望

  总台春晚首推无障碍转播,是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成果。就促进残疾人文化权利保障而言,总台春晚无障碍转播的积极意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层面:一是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履行无障碍义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利的内容;二是创新提升了无障碍媒介传播的指标、技术和标准;三是利用主流媒体渠道传播了无障碍环境文化,普及了通用手语的重要意义,促进了全社会的无障碍理念与残障平等意识。

  应该意识到,在中国当前众多的电视节目中,提供无障碍模式的,还是少数。2025年春晚无障碍转播作为一个积极典型,还有待发挥示范作用和影响力,鼓励更多电视节目制备其高质量的无障碍模式。

  总台应持续发力无障碍转播领域,对手语翻译、字幕制作、音频处理等相关实施规范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带来技术示范、资源共享、平台联动方面的积极效果,持续促进无障碍电视节目的丰富繁荣。残疾人及其社群的直接参与、积极反馈,也应该构成这个完善流程的关键一环。

  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所需要的无障碍模式,不限于手语、字幕、音频解说,还需要融入各种新媒体平台。为此应当积极探索与新兴媒体平台的合作,拓展无障碍转播的传播渠道,优化用户体验,满足不同平台、不同受众的多样化需求,让无障碍转播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视听障碍群体,助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文化生活,共享精神文化发展成果,为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贡献力量。

  春晚无障碍转播的成功也为更多文艺活动的无障碍呈现提供了借鉴。应有更多文艺演出、电视节目和文化活动,尤其是有公共财政和资源支持的,借鉴春晚提供无障碍模式的经验,为残疾群体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文化体验。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逐步消除文化参与中的障碍,让艺术真正成为全民共享的精神财富,确保残疾人与所有社会成员一样共享文化权利、实现自由发展。

  作者简介:丁鹏,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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