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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人权蓝皮书 | 赵明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与受教育权保障

2025-12-31 09:23:17来源:摘自《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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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与受教育权保障

赵明霞

  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一国政府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负有法定职责,且权利的实现程度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逐步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由政府提供的基础性公共教育服务,具有公共性、均等化、普惠性、发展性的特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扎实推进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也在提质扩容。“十四五”时期,中国开启了教育“总体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为指引,立足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质量”与“公平”主题,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为保障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

  中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以“均等化”为目标。21世纪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规划和决定、办法等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供给方式等不断丰富。一是基本公共教育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从财政向偏远地区教育倾斜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对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或提供资助,再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的教育保障等,我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已经覆盖了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保障他们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内容不断丰富。校舍、教学装备等教育硬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等教育软件得到公平配置和提升。“助困兜底”学生资助、学业激励性资助政策,推动“奖优、引导、育人”的发展模式,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国家急需专业学习。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扶助,提升社会教育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标准不断提高。提升学校建设标准,将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等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中国依法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无差别地接受教育,公民基本的受教育权得到充分实现。一是公民受教育的普及程度大幅提升。《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9%,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二是公民受教育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十四五”时期,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基础教育领域财政投入逐年增加,极大改善了义务教育的设施设备,教育条件明显改善。三是公民受教育的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农村和偏远地区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的普惠性和可及性明显提升。

  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新进展

  新时代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必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基本公共教育服务。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期,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政府和社会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为公民受教育权保障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的目标要求

  从总体目标上,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当前中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阶段目标是“优质均衡”,即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优质均衡发展是在基本均衡基础上的迭代升级,是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并重。在具体目标上,《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应助尽助”,青少年学生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

  (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着力点

  当前,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教育服务改革发展的基本出发点。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是保障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权的主要着力点。

  一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必须坚持标准先行,确立“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的共识。持续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经费投入和使用标准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二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专业化不仅体现在教育主体的专业化上,也体现在教育方式的专业化上。当前,全国各地制定并实施教师发展提升规划,大力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同时,积极发挥教育数字化转型在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中的作用,通过合理布局,实施教育资源和服务的共享式、开放性供给。

  三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法治化建设。以法治之力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教育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2024年11月《学前教育法》通过并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针对学前教育的专门法,对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加强学前教育保障作出规定。强化公共教育服务制度的实施。2024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清单化教育法治的各项任务,基础教育法治持续推进。

  三、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夯实了教育强国建设的基础。作为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公共服务依然面临各种结构性的挑战。

  “均等化”就是要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地接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权利,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才能有效回应人民对高质量教育服务的需求。

  一是强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公平导向。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原则,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设立财政专项支付,优先支持农村偏远区域的基础教育。全面强化县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消除区域之间、基层城乡之间的教育服务差异。通过数字化赋能,缩小数字鸿沟,保障全国各地能够公平享有优质教育资源。聚焦特殊群体,对残障人士、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和流动儿童等处境不利学生进行教育照护,实现学校教育与学生关爱的有机融合。

  二是改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模式。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重点由“物”到“人”的转变,精准定位基本教育需求,采取“按需分配+动态调整”的模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多元供给模式,完善各类服务的数字化共享平台。

  三是加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制度保障。建立科学的评价和统筹机制,强化基层赋权与监督,扩大县级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自主权,确保政策执行效果。

  总之,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权,促进社会公平流动,提升全民素质,增强国家人力资源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共同富裕与社会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作者简介:赵明霞,法学博士,天津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人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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