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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保障论坛在穗召开 共探人权保障新路径

2025-12-18 10:33:58来源:GZHUIHR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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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6日,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保障论坛在广州大学盛大开幕。本次论坛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得到广州市法学会人权法学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大力支持,汇聚了全国各地人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实务界精英、青年学子代表,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人权保障的新理念、新路径与新挑战展开深入研讨。

  论坛开幕式凝聚共识,共话人权保障使命,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周露露主持。她在致辞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涵盖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多重维度,人权保障作为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在这一伟大进程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次论坛搭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旨在汇聚各方智慧,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广州大学副校长李进在致辞中表示,本次论坛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实践。他介绍,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作为全国首个拥有固定编制的实体人权培训机构,已构建起涵盖国家、省、市三级的人权研究平台体系,21年来在人权理论与历史研究领域保持领先优势。学校将以本次论坛为契机,推动原创性研究,强化跨学科创新,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广州市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胡宗平强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人权保障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整体布局,为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指明方向。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广州始终将人权保障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通过完善立法、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创新社会治理等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他期待专家学者为广州打造现代化法治城市标杆建言献策,凝聚人权保障合力。

  开幕式后,与会领导嘉宾合影留念,拉开了论坛学术研讨环节的序幕。

  主旨演讲:多维视角解析人权保障核心议题

  学术研讨环节由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佑武教授主持,三位专家学者围绕人权保障关键领域发表主旨演讲,贡献真知灼见。

  胡玉鸿:健康权的法律属性与实现路径

  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以健康权为核心展开论述。他提出,健康权之所以成为法定权利,源于其是人类正当且普遍的基本需求,且健康受损往往存在不可避免的外在剥夺,包括自然、社会、政治和法律层面的剥夺。从法律属性来看,健康权既是自然权利也是社会权利,既是消极权利也是积极权利,兼具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双重内涵。他强调,健康权的实现依赖国家物质条件、道义担当以及相关权利的协同保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化解外在剥夺带来的健康困境。

  刘志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历程与路径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系统梳理了1990年以来当代中国人权法学研究的发展脉络,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1991年至2012年的“被动回应”阶段,人权研究在学科分布、学术体系上依附于其他学科,话语体系受西方影响较深;2012年以来的“主动创建”阶段,聚焦摆脱西方话语束缚,推动人权概念学术化、理论化、体系化转换,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当代中国人权观等核心命题构建中国特色人权话语;2019年以来的“整合融贯”阶段,着力重构人权法学基本概念、基本问题与基本理论,以“三个基本”为抓手,推动学科、学术、话语“三大体系”建设。他提出,应将“两个结合”作为方法论,以合作为价值核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支柱,基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背景,构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

  梁晓晖:联合国工商业人权条约谈判进展与中国启示

  中国纺织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梁晓晖老师的演讲,聚焦于联合国工商业人权条约谈判进程,并且联系中国实践展开。他介绍,该条约谈判已持续十年,形成四个草案版本,但因各国立场分歧、企业与社会组织对立等问题进展缓慢。发达国家多强调避免给企业和国家带来额外负担,发展中国家则呼吁强化条约强制性与受害者保护。尽管国际条约进程面临挑战,存在实施效果有限、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立法思路差异等问题,但各国国内人权尽责立法仍在稳步推进。针对中国作为全球企业大国的现实,他建议中国企业应主动将商业力量转化为正向人权效应,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供应链人权治理等方式,回应时代的人权考验。

  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保障论坛第一单元研讨顺利举行 深耕人权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2025年12月6日上午,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保障论坛的第一单元以“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为主题,如期开展。本单元由谢晖教授主持,共邀请了刘红臻、董彦斌、唐颖侠三位学者担任主题发言人,沈太霞、林栋两位学者担任与谈人,围绕人权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命题、发展道路、国际趋势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度研讨,为论坛注入了浓厚的学术思辨氛围。

  主题发言:学者共话人权自主知识体系的中国之问

  刘红臻: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理论建构力与阐释维度

  吉林大学刘红臻教授以“以人民为中心”为核心命题,深入剖析其作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基石的理论价值与待解问题。她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民本思想与社会主义理念,与西方以个体为基点的自由主义人权观形成鲜明区别,为论证国家合法性、构建“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与人权保障有机统一”的文明模式提供了理论支撑,也为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等论断奠定了学理基础。同时,该命题还能助力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内涵,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但她也强调,作为政治话语转化而来的学术命题,其核心挑战在于如何平衡集体性的“人民”与个体权利的保障,避免人权与民主、主权的混同,需回归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理论,化解“人”与“民”之间的辩证张力。

  董彦斌: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理念深耕与未来图景

  西南政法大学董彦斌教授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诠释为“蕴含人权文明的人权文化”,提出理念深耕需涵盖“个性感受、共性常识、理性认识、柔性尊重、刚性保护”五个维度。他认为,人权保障应立足自然人的真实身体与精神感受,以普遍的人权常识为基础,通过理性提炼深化对人权的认知,既强调个体间的柔性尊重,也需构建国家与社会层面的刚性保护制度。在未来图景展望中,他提出应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挖掘人权理念资源,通过创造性转化传统思想,结合现代人权文明进步趋势,构建兼具中国特色与进步性的人权文化,实现人权文明与文化多样性的统一。

  唐颖侠:工商业与人权在联合国体系的主流化演进与挑战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副教授基于实证研究,系统阐述了工商业与人权议题在联合国体系的主流化进程的现状。她通过对人权理事会、条约机构等联合国机制的文件检索发现,2011年以来,80%以上的人权理事会文件涉及工商业与人权议题,年度增长率高达130%,且该议题已渗透到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等多个机制及教科文组织、劳工组织等专门机构。具言之,规范驱动、议程趋同、参与扩大、市场推动是主流化的四大核心动力,而国家行动计划(NAP)与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是重要的制度支撑。需要注意的是,主流化进程中仍面临落实形式化、议程政治化、南北国家机制对立等挑战,未来需推动议题从“主流化”向“时效化”转型,真正实现原则到实践的落地。

  与谈环节:深化思辨,拓展议题研究维度

  沈太霞:聚焦核心命题的实践反思与研究展望

  暨南大学沈太霞教授对三位发言人的观点进行了针对性回应与拓展。一是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应警惕借集体名义侵犯个体权利的风险,并以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为例,探讨公共利益与个体隐私权、健康权的平衡问题,同时呼吁学界深入研究该人权观的具体实现路径。二是对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董彦斌教授提出的“五性”更多体现了人权理念的共性,需进一步挖掘中国特色人权理念的核心内涵。三是工商业与人权是极具研究价值的领域,中国作为企业大国,应在该领域积极发声、参与规则制定,同时建议将人权理念融入人工智能发展规则,推动相关领域的人权保障创新。

  林栋:人权基础理论的三重构造与规范法学投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林栋博士从规范法学视角对主题发言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延伸。他认为,三位教授的发言共同构建了人权基础理论的三重面向:第一,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塑造了集体与个体平衡的“人的形象”;第二,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构筑了国家与民族的人权文化体系;第三,工商业与人权议题明确了企业的人权保障义务。这一理论构造对宪法学、公司法等部门法研究具有重要启示,例如宪法学应关注“公”与“私”的平衡机制,公司法需回应ESG理念下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要求,推动法律体系与人权自主知识体系的协同发展。

  总结与互动:碰撞思想,凝聚研究共识

  主持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谢晖教授在总结中强调,人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而人权问题则是“现代化皇冠上的明珠”。他提出,建构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需完成事实命题、理由命题、价值命题与方法命题的系统论证,才能真正形成自主的知识成果。在自由问答环节,现场学者围绕人权自主知识体系的内涵、阶段划分等问题展开交流,刘志强教授针对相关疑问补充回应了中国人权研究从“被动回应”到“主动创建”再到“整合融贯”的发展脉络,进一步深化了研讨共识。

  本单元的研讨通过多视角、多层次的学术对话,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思路与实践参考,彰显了论坛的学术深度与思想活力。研讨结束后,与会人员进入午餐与午休时间,为后续环节的交流做好准备。

  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保障论坛第一单元研讨圆满落幕 第二、第三单元聚焦数字时代与工商业人权保障新课题

  2025年12月6日下午,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保障论坛接续开展第二、三单元研讨及自由问答环节。下午的议程围绕“数字时代的刑法议题与人权挑战”“工商业与人权:‘十五五’规划下的法治保障与实践拓展”两大核心主题,邀请多位专家学者、实务界代表展开深度研讨,碰撞思想火花,为相关领域人权保障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推进提供了多元思路。

  第二单元:数字时代的刑法议题与人权挑战——技术变革下的权利保障新思考

  本单元由广东省社科院法学所周联合所长主持,聚焦数字技术发展背景下刑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新挑战,三位主题发言人及两位与谈人从算法治理、涉外刑事诉讼、个人信息保护等维度展开论述。

  主题发言:全面解构数字时代刑法与人权的辩证关系

  张杰:人工智能时代算法实现人权的正论与悖论

  中南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张杰教授指出,算法作为数字时代核心要素,在精准匹配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服务普惠等方面为实现人权提供了新可能,但同时也存在侵蚀人权的风险,如过度收集数据侵犯隐私权、隐含偏见损害平等权、信息茧房限制知情权等。因此,算法偏离人权保障的根源在于技术黑箱、权利失衡、平台权力滥用等问题,且算法应用可能加剧阶层固化。出路在于,应坚持人的主体性与尊严至上原则,通过场景化法治规则纠偏,明确算法设计者与控制者的注意义务和审查义务,建立投诉机制与全流程监管体系,强化立法与司法联动,确保算法在法治轨道上服务于人权保障。

  谢雄伟:珠三角外籍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的实务难点及对策

  广东财经大学谢雄伟教授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背景下,外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的实践问题。当前外籍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罪名从传统的偷越国边境、贩毒向人身伤害、经济犯罪等多元化拓展,但在权利保障中存在诸多难点:国籍身份认定困难导致领事保护权难以实现,“立即告知”领事保护的时限缺乏统一规定,小语种翻译资质参差不齐影响沟通效果,涉外法律援助的申请流程与律师资质保障不足,羁押必要性审查中暂住地认定标准模糊等。因此,应完善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立法,将国际条约相关制度纳入刑事诉讼法体系,加强“小语种+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大涉外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与激励机制建设,提升司法实践中的权利保障水平。

  宁利昂:生成式人工智能语境下个人信息法益的刑法保护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宁利昂副教授梳理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演进,重点探讨了个人信息法益的定位争议。当前学界主流的“权利本位说”强调个人对信息的控制与处分,但在数字时代个体控制力薄弱的背景下存在局限;“秩序本位说”侧重维护公共安全与信息流动秩序,却可能忽视个体权利。所以,应从“一元论”向“二元交融论”转变,将秩序法益作为权利法益的补充。同时,可适度嵌入刑法家长主义理念,建议通过立法增设“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罪”,建立一般法与特殊法的衔接机制,并设立“过失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针对重大过失导致的大规模信息泄露予以规制,实现对个人信息权益的全面保护。

  与谈环节:深化技术与法律的协同治理思考

  叶竹盛:技术挑战与权利保障的本质博弈

  华南理工大学叶竹盛教授认为,三位发言人的研究从未来技术、现实实务、新型法益三个层面,揭示了数字时代人权保障的深刻挑战。首先,算法本质上是管理性架构,与法治的平等价值存在内在张力,其带来的权利异化需要警惕;其次,外籍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反映了传统司法制度在国际化场景下的适配性问题,而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概念界定模糊、利益分配失衡等根本性困境。最后,技术问题或需通过数字身份认证、区块链等技术革新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应加强涉外刑事法与刑法涉外效力的研究,回应全球化背景下的司法治理需求。

  朱满成:实务视角下的权利保障具象化思考

  广东中矩律师事务所朱满成主任结合实务经验,对三位学者的发言内容谈了自己的几点感受。其一,数字时代下公权力对数据的运用边界亟待明确,以避免侵犯公民隐私;其二,外籍犯罪案件中,数字化侦查手段的差异可能导致司法不公,需关注证据认定的平等性;其三,个人信息保护的前置行政监管与刑法衔接不足,普通民众对数据侵权的感知度较低,易导致权利救济缺位。最后,他呼吁人权保障应关注具象化的个体体验,平衡技术治理与权利保护的关系。

  第三单元:工商业与人权——“十五五”规划下的法治保障与实践拓展

  本单元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闫乃鑫助理法官主持,围绕“十五五”规划背景下,工商业领域人权保障的法治构建与实践路径,三位主题发言人从国际比较、学科交叉、宪法价值三个维度展开论述。

  主题发言:多维度探索工商业人权保障的中国路径

  党和苹:欧盟工商业与人权域外管辖的近期转向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党和苹老师关注到欧盟工商业与人权域外管辖的转型趋势,就此进行主题发言。欧盟近年来将域外管辖从殖民工具向“人权+环境”合法化叙事转型,以CSDDD法案为代表,呈现出从自愿性向强制性、从部分行业向全行业覆盖的特征。其域外管辖通过嫁接联合国工商业人权原则获取正当性,但核心逻辑是基于市场准入的强权管理,与联合国体系下“责任导向”的域外治理存在本质差异。该法案因内部企业合规成本压力与成员国权力博弈而多次修改,虽短期内对中国企业影响有限,但长期将波及各行业龙头企业。她建议,中国可借鉴欧盟的规则建构经验,同时联合“全球南方”国家,从国家政策、行业回应、企业合规等多层面应对域外管辖挑战。

  丁鹏:工商业与人权的多学科研究及其对涉外法治的启发

  湖北经济学院丁鹏老师强调,工商业与人权研究需要突破单一学科局限,融合伦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视角。以残障人就业权利保障为例,企业人权责任的落实需兼顾经济账与道义账,国际人权公约中的相关标准需结合本土语境进行创造性转化。另外,中国的现代化是“翻译中创造的现代性”,应从宪法语境出发,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权利体系,将残障人等群体的平等参与权纳入社会治理框架,通过多学科的监测与评估方法,推动企业人权责任的具体化与可操作化,同时加强人权话语的国际传播,将中国实践经验转化为全球治理资源。

  叶佩莱(代戴激涛):企业人权责任的宪法价值及其实践

  广东财经大学叶佩莱同学代表戴激涛教授发言,从宪法层面阐释企业人权责任的价值与实现路径。企业人权责任体现了宪法价值向经济社会领域的渗透,推动了基本权利效力向私主体的扩展,重构了国家从消极防范者到积极监督者的角色。通过对比荷兰、巴西、德国、加拿大的相关实践可以发现,当前企业人权责任存在规范与执行脱节、责任落实虚化、新技术风险应对不足、供应链救济不畅等困境。因应之策是明确国家作为人权保障的第一责任主体,界定企业人权责任的合理边界(聚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通过内植宪法意识与外强化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模式,推动企业将人权标准转化为核心竞争力。

  与谈环节:凝聚国际接轨与本土创新的共识

  沈丽飞:人权研究的基础理论构建与学科融合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沈丽飞主任建议,当前人权研究需加强基础理论构建、基本概念界定与学科融合。人权研究应具体化、类型化,打破部门法学壁垒,关注实体权利与程序救济的衔接,紧密对接国家战略与“十五五”规划中的民生权利保障议题,提升研究的时代性与可操作性。

  杨博超:ESG框架下工商业人权的全球治理与中国回应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杨博超副教授认为,ESG已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核心语言,工商业人权是其核心内涵之一。中国企业面临国际规则接轨与本土创新的双重任务,但当前研究存在与国际议题脱节、对救济机制关注不足、缺乏权利影响分析等问题。应将联合国工商企业人权指导原则的逻辑内化为中国实践工具,推动ESG研究从披露层面升级为治理与救济研究,结合中国基层治理经验,构建具有可及性的受害者救济机制,在多边场域贡献中国治理范式。

  自由问答:碰撞思想,深化研究共识

  自由问答环节先后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陶文泰博士,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李越开博士主持,现场师生围绕欧盟域外管辖的核心目的、人权概念的跨文化误读、企业人权义务与尽责的区别、个人信息保护中刑法谦抑性的把握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唐颖侠老师就欧盟域外管辖的目的提问,党和苹老师予以回应,其目的具有复合性,既包含对人权与环境价值的追求,也兼具市场竞争与地缘政治的考量。丁鹏老师与闫乃鑫博士就人权概念的跨文化翻译与创造展开交流,强调中国应基于本土语境构建人权话语。刘志强老师就企业人权义务与尽责的法理区别提问,梁晓晖老师强调国家人权义务是法律强制要求,而企业人权尽责是基于道德与价值的柔性责任,二者在UNGP框架下形成互补。针对研究生提出的刑法谦抑性问题,宁利昂老师补充说明,相关立法需设定严格的入罪门槛,仅针对重大侵害或过失行为,避免过度规制。

  闭幕总结:多元协同,共促人权事业发展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肖世杰教授在闭幕致辞中,对各位专家学者克服重重困难赴会贡献智识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总结,本次论坛呈现出学科领域多元、问题意识鲜明、观点富有启发性的特点,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注入了新活力与新动能。在大家的支持下,广州大学的人权论坛将一年一届地常态化举办,期待未来能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汇聚多领域智慧,通过小范围论战、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化人权保障的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更好的智识与力量。

  本次论坛的召开,通过跨学科研讨、多视角的深度交流,既回应了数字时代与工商业发展带来的人权保障新挑战,也探索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为“十五五”规划下人权法治保障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学术支撑与实践参考。为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保障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搭建了高效交流平台,专家学者的深刻洞见为完善中国人权保障体系、推进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论坛后续还将围绕中国人权自主体系构建、数字时代刑法与人权挑战、工商业与人权等议题展开研讨。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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