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不懈追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十四五”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中国的人权事业迈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成就。这一时期的人权发展,深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统落实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部署,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呈现出有计划、有步骤、又好又快发展的特点,也呈现出全面性、突破性、先进性的鲜明特征,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也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全面覆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权保障新格局
“十四五”时期,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更加强调各类权利的均衡保障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体现了内涵丰富、覆盖广泛、方法多元的全面性特点。
首先,人权内容的全面性日益凸显。中国坚持将生存权、发展权视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同时统筹推进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及政治权利等各类权利的协调发展。《行动计划》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使全体人民的各项人权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
经济与社会权利保障持续夯实。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比2020年提高1.07岁,比世界平均水平高5岁。坚持预防为主,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将稳就业持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截至2025年8月底,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5921万人。“十四五”期间是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力度最大的时期,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2亿人,参保率从91%提高到95%以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6亿、3.02亿人,较“十三五”末分别增加2900多万、3400多万人。基本建成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了全国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较2020年分别增长19.6%和21.3%。
文化权利与环境权利受到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空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法治化水平提升。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标志着公民权利保护进入“法典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基层民主实践充满活力,政务公开、司法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其次,人权主体的全面性得到充分体现。中国致力于保障所有社会成员的人权,特别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等特定群体的权益。《行动计划》设专章对促进这些群体的权益保护作出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让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更好落实,反家庭暴力等权益保障工作力度加大。儿童优先发展原则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得到更好维护。
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逐步建立。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不断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获得通过并加速推进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服务得到加强。各民族平等权利得到有效维护,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各民族人民获得共同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同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获得激励。
再次,人权促进方法的全面性不断创新。中国注重通过立法、政策、行政、司法、教育、国际合作等多种途径综合施策,形成人权保障的强大合力。
法治保障根基牢固,持续完善人权法律体系,通过立法确认权利,通过执法维护权利,通过司法救济权利。政策规划引领有力,将人权保障目标融入国家发展的各项规划政策之中,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行动计划》等,形成系统性部署。
社会治理协同增效。不断激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在人权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人权教育更好地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权知识普及,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
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开展人权对话与交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
历史突破:减贫成就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人权事业进入新阶段
“十四五”时期中国人权事业最显著的突破性成就奠基于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性胜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如期实现。这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乃至世界人权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2020年底,在“十四五”开局之际,中国实现了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一成就,极大地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对《世界人权宣言》所倡导的“免于匮乏的自由”的最大贡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经过接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我国发展站在了更高历史起点上。这一历史性突破,不仅改变了无数个体的命运,也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占世界近五分之一人口的生活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人权保障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小康,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追求的社会理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这为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实力、科技支撑和社会条件。《行动计划》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制定和实施,其目标的设定和任务的推进,都立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新起点,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人权保障向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拓展。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重申:“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会议承前启后,立足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继续加强顶层设计,擘画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新任务,为中国人权事业在强国建设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取得新的进步和突破奠定基础。
先进引领: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十四五”时期,中国人权事业不仅在国内取得了长足发展,更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出日益重要的影响力,体现出鲜明的进步性。
在国内层面,多项人权发展指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中国持续巩固减贫成就,在以发展促进人权方面为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范例。中国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教育、社保、医疗体系,这是公民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健康权保障的显著成就。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斐然,中国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以环境保障促进人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实质性贡献,并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中国倡导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对话与合作,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实施双重标准,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在国际场合持续呼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发展秩序。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等倡议,帮助共建国家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中国在国际社会积极倡导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并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中国强调以人为本的发展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积极促进人权领域的国际治理。
在多边舞台上,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努力按时向联合国提交人权履约报告,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积极参选并充分发挥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作用。
2024年10月1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7届会议协商一致通过中国代表喀麦隆、洪都拉斯、巴基斯坦、土耳其等30国提交的无障碍建设促进所有人享有人权决议。这是联合国首次就这一专题通过决议,也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人权文件。
2025年7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9届会议上,中国代表全球南方国家提出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获得通过,是自2017年以来中国第5次在人权理事会提出该决议,也是决议首次未经投票以协商一致方式获得通过,体现了重要的共识性、号召力和影响力。
总之,“十四五”期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人权事业获得了同步推进,取得了不平凡和令人瞩目的成就。实践证明,中国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符合本国国情,有效增进了14亿多中国人民的福祉,也丰富了全人类人权文明的多样性。展望未来,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必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为全球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柳华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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