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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晨|还有多少信用可言:评美国拒绝出席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

2025-11-11 10:41:28来源:中南HumanRights微信公众号作者: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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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7日,美国代表拒绝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原定对美国进行的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会议,导致针对该国的审议进程中断。至此,美国创造了一个记录,那就是美国成为自2008年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R)机制启动以来首个拒绝提交报告并拒绝出席普遍定期审议的国家。美国此举不仅是对多边人权机制的公然蔑视,更是其在人权问题上长期奉行双重标准的又一典型劣径。

  一、美国对待国际人权机制“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实用主义态度

  普遍定期审议是在联合国框架下遵循“客观、透明、不作选择、具有建设性、非对抗、非政治化地进行”的“一个合作性机制”,该机制有效推动了各国进行平等、坦诚的人权对话,促进了各国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作为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支柱,这一机制立足于“普遍性与平等性”,即所有会员国,无论大小、贫富、政治制度,都应定期接受审议,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在人权领域的共识与互信。第60届联大主席扬·埃利亚松评价称,人权理事会“将实行普遍定期审查,作为评估每个国家履行人权义务情况的机制。这样一个机制将确保平等对待所有会员国,防止双重标准和选择性做法”。

  自2008年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正式运行以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已经对193个会员国完成了前三轮审议。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作为国际社会瞩目的“人权灯塔”,美国理应在接受国际人权监督方面做出表率。但是,美国却在此轮普遍定期审议开始前单方面宣布退出,提供的理由居然是所谓的“审议机制不公”,这与其2018年退出人权理事会的托词如出一辙。美国这一行为令国际社会一片哗然,可以预见有很多对美国人权和民主制度抱有幻想的人士必定心有戚戚焉。更需要指出的是,美国这一行为严重侵蚀了全球人权治理的根基,暴露了其对待国际规则的实用主义态度:当审议机制可用于攻击他国时,美国便高举“人权”大旗;当审议指向自身问题时,美国便选择逃避。例如,在2020年的第三轮审议中,美国曾收到116个国家提出的347条批评建议,内容涵盖种族歧视、警察暴力、移民权利等核心问题,但美方仅象征性采纳了12%的建议,多数实质性改革建议被搁置。这种“合则用,不合则弃”的态度,不仅损害了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普遍性和权威性,更向国际社会传递了极其危险的信号:“美国可以不受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约束”。

  二、美国国内人权保障的系统性痼疾是根本因素

  美国拒绝参加普遍定期审议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国内人权问题存在长期性的严重积弊。从种族歧视、移民权利危机到经济与社会权利保障缺失,美国“人权卫士”的滤镜已经原形毕露,在国际社会的公正审视下,越来越无法自圆其说。第一,种族歧视根深蒂固。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8月17日发布的《2024年美国侵犯人权报告》明确指出,美国作为移民国家,拥有多元种族文化,但种族歧视问题始终如影随形。非洲裔美国人被警察杀害的概率是白人的3倍,少数族裔在司法、就业、医疗等领域长期遭受着系统性不公。2024年,美国警察射杀人数达1361人,其中非洲裔占比居高不下,但涉事警察的问责率不足1%。这种“有罪不罚”的司法纵容,使得种族主义成为美国社会难以根治的毒瘤。面对这些具有大量数据和报告佐证的事实,美国政府却往往以“内部事务”为由回避国际批评。第二,移民人权遭受严重侵犯。在美国政府关于美墨边境“零容忍”的政策下,数千名移民儿童被强制与父母分离,面对极其有限的托管条件,这些儿童相较于普通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达到了令人咋舌的8倍之多。此外,2025年美国还将140多名移民转移至关塔那摩羁押,令这一因虐囚丑闻臭名昭著的场所再次被国际社会所关注。第三,经济与社会权利保障缺失。美国作为发达国家中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财富排名前10%的家庭拥有美国家庭总财富的67%,而财富排名后50%的家庭只拥有美国家庭总财富的2.5%,前者的平均财富拥有量是后者的1353倍。4000多万人生活贫困,超过70万人无家可归,13.5%的家庭面临食物短缺问题,1380万儿童生活在三餐不继的家庭。即便如此,美国至今仍未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核心人权文件,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不公。

  三、美国在人权领域“宽于律己、严以待人”的虚伪双标

  美国以人权“教师爷”自居,长期将人权作为国际政治斗争工具。一方面,美国频繁地对所谓的“不友好国家”进行无端指责,将人权政治化,作为滥施制裁、干涉内政的工具;另一方面,美国对自身及盟友的人权劣迹装聋作哑,以各种借口拒绝国际社会的公正监督。更讽刺的是,美国一边不知疲倦地发布着所谓“国别人权报告”,对他国横加指责;一边又对以色列等盟友侵犯人权的严重问题视而不见,对联合国针对美国人权问题的22项正式质询概不回复。这种选择性的“人权外交”充分说明,美国并非真正关心人的尊严与权利,而是在意如何以人权之名维护霸权私利。

  从历史来看,美国还创造了另一个记录,那就是美国是在人权理事会最为反复无常的国家。人权理事会成立不到20年,屡屡遭遇美国抵制。布什执政时期的美国政府反对人权理事会并拒绝竞选成员席位,奥巴马执政时期的美国政府则寻求竞选成员席位并推动改革,特朗普第一任政府时期的美国于2018年正式退出人权理事会,拜登执政时期的美国竞选 2022-2024年任期的人权理事会成员。2025年2月4日,特朗普政府签署发布行政令,宣布美国不会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也不会竞选该机构的职位。2025年11月7日美国拒绝出席普遍定期审议。由此可见,美国一直在创造抵制多边人权机制、抵制国际人权监督的“恶劣先例”。美国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更为潜在违反人权的国家提供了坏的榜样。

  针对美国拒绝出席普遍定期审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47个成员国协商一致通过决定,对美方行为表示遗憾,敦促美国恢复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合作,并请人权理事会主席就其敦促美方恢复合作的努力向人权理事会提交报告。决定还明确,将推迟对美国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的日期,这表明国际社会仍为美国留下合作空间。人权高专办发言人拉维娜·沙姆达萨尼明确指出,美国的决定“让UPR机制的普遍性原则蒙尘”。发展中国家更是集体发声,批评美国的行为是对多边主义的破坏。

  华盛顿的人权纪念碑依然矗立,但在这个自诩为“人权灯塔”的国度,系统性种族歧视、移民悲剧、经济与社会权利困顿却仍在持续上演。当美国选择拒绝出席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时,空空如也的美国席位,不仅体现了其在全球人权治理中的缺位,更是对其自我标榜“人权捍卫者”身份的莫大讽刺、对美国国际信用的极大减损。试问,在全球人权治理领域频频失信的美国,还剩多少信用可言?说不定一些美国公知会在暗自情伤:美国本来可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现在却匆匆忙忙,连滚带爬!

  (殷晨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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