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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0届会议 | 新疆有力保障各族群众饮用水安全

2025-09-28 08:46:05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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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有力保障各族群众饮用水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不仅关乎人类健康生存,更是基本人权的体现。历史上,新疆地区的饮水安全面临诸多挑战,主要依赖人畜共用的涝坝水、污染严重的河渠水和氟超标的浅层地下水,严重威胁各族群众的生命健康。1980年前,新疆1035.1万农村人口中,有988.48万人存在饮水困难。对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新疆已全面建成覆盖城乡、运行高效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彻底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有力保障了各族群众的基本人权。

  城乡供水工程完成全域覆盖。新疆通过科学规划与持续投入,推动城镇和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形成了覆盖广泛、运行高效的安全供水网络。近年来,新疆各地加快了农村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提升了供水安全性,数以百计的村庄实现了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根本转变。2020年,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全面通水,解决了全县1.53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至此,新疆所有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全域实现饮水安全。2021年起,博州的农村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19.9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3.6%。2024年,塔城地区开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惠及2.5万农村人口。2025年初投入使用的新源县自来水厂,总投资达9000万元,显著提高了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20多万居民的供水稳定性与水质安全水平。2024年,新疆实施116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惠及234万农村居民,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5%。

  制度体系日益科学规范。新疆自2007年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起,持续完善安全饮用水法规体系。2015年,新疆出台《新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2023年,全区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配套出台地方性水质检测标准。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此外,新疆还创新水务治理模式,推行乡镇级票决项目。2023年,玛纳斯县1.4亿元城乡水务一体化项目通过人大代表票选,直接响应村落需求,精准实施管道升级与高原直饮水点布局,惠及2.7万余名群众,体现了安全饮用水决策的民主化。2015年建设的“野马泉”水源地保护项目,截至2023年有效保障了祁曼地区42家工矿企业、10家站所,以及2000余名群众的用水需求和饮水安全。胡杨河市供水全程由环保科技公司跟踪检测,该市连续多年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

  科技赋能全面惠及各族群众。面对边远地区高原、高寒等特殊环境的严峻挑战,新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重点发展低碳、抗冻供水技术。如推广光伏驱动的小型模块化水处理设备,研发适合高寒地区的防冻管道与保温井房,配置高效可靠的家用级净水设备等。针对偏远供水管线的巡检困难,新疆将现代科技深度融入供水体系,采用无人机搭载热成像仪检测漏点,提升巡检效率。探索“牧区水驿”模式,在牧民转场沿线设置供水站,保障迁徙途中饮水安全。2025年,库车市城北水厂投入运营,采用臭氧强氧化分解有机物和活性炭吸附技术,结合自动化水质检测系统,日处理水量达15万立方米,进一步提高居民用水质量。轮台县迪那水厂实现全自动化供水,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喀什地区投入60余万元,研制针对本地水质环境的净水设备,实现托克扎克镇中心小学600余名师生喝上优质直饮水。

  新疆在保障饮用水安全的过程中,始终秉持“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将饮水安全视为基本人权保障而非单纯的基础设施建设。展望未来,随着新疆供水保障体系和科技创新的持续推动,预计到2030年,新疆将在全区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6%。这一进程不仅为解决新疆饮水安全问题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全球干旱地区的饮水安全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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