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领域唯一专业网站

分论坛二观点集锦:共探可持续发展与数字时代人权保障新路径

2025-09-23 10:32:01来源:浙师大非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2025年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万隆会议召开70周年,也是非盟《2063年议程》第二个十年执行计划的深化推进之年。在这一承前启后的历史节点,以“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 携手实现发展权”为主题的首届中非人权研讨会于8月22日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隆重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埃塞俄比亚政策研究所和浙江师范大学联合主办,作为中非首次围绕人权议题展开的系统性、高规格专题研讨,吸引了来自中国和44个非洲国家的约200名人权领域官员、智库领袖与专家学者参会,旨在深化中非在人权领域的交流互鉴,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向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研讨会第二分论坛以“可持续发展与数字时代人权保障”为主题,分为两大核心板块:上半场聚焦于将可持续发展确立为首要人权和一切权利实现之基石,下半场则深入剖析了数字化革命带来的复杂人权议题。

  奠定进步之基:共绘可持续发展蓝图

  论坛上半场由塞拉利昂人权委员会副秘书长弗雷德里克·易卜拉欣·卡马拉主持。与会专家从历史与现实的双重维度出发,深刻剖析了全球南方国家在追求发展道路上所面临的共同挑战,并一致认为,通过加强“南南合作”,特别是深化中非伙伴关系,是打破既有不平等全球秩序、真正实现发展权的关键路径。这种合作被视为一种战略联盟,旨在将抽象的“发展权”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行动方案,从而有力回应了部分西方国家在发展援助方面长期存在的承诺缺失与模式弊病。

外交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张爱宁

  外交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张爱宁以中国的实践为例,系统阐述了发展权与环境权之间的平衡之道。她表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满足人民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是优先事项,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她强调,可持续发展理念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正确方向,即改变发展方式而非限制发展。她详细介绍了中国从提出科学发展观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再到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核心特征之一的演进过程。通过建立严格的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度、完善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以及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中国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兼顾发展与环保的宝贵经验。

冈比亚国家人权委员会法律和调查部主任曼索·乔布

  冈比亚国家人权委员会法律和调查部主任曼索·乔布则聚焦于冈比亚在推进经济社会权利方面的国内努力与国际合作需求。他明确表示,发展权是《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的核心内容,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尽管冈比亚已将人权议程融入其《2023-2027年国家发展方案》,并通过宪法和国内立法为权利保障提供了框架,但在实践中依然面临贫困、青年失业等严峻挑战。因此,他认为,中非合作论坛为冈比亚等非洲国家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通过与中国在投资、技术支持等领域开展合作,能够有效获取外部资源,助力本国发展政策的落实,加速经济社会权利的实现。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殷之光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殷之光从哲学与国际关系理论的高度,呼吁为“全球南方”构建一套面向未来的、非霸权世界秩序的理论。他深刻地批判了“有增长无发展”的模式,这种模式导致了财富分配不均、高失业率和社会韧性脆弱。他认为,全球南方国家必须摆脱作为原材料供应地的传统依赖模式,建立多元化和有韧性的工业基础,并着力建设“自治的国家能力”,即独立自主地决定自身发展路径、有效动员本土资源的能力。他强调,全球南方国家因其相似的历史经历和对公正平等的共同追求而凝聚在一起,中国的“联合权益”概念为这种团结提供了理论支持,推动各方共同塑造一个更加公平的全球政治经济新秩序。

纳米比亚监察专员办公室人权法律服务司法律事务官员黛富妮·洛瑟塔·科奇

  纳米比亚监察专员办公室人权法律服务司法律事务官员黛富妮·洛瑟塔·科奇将纳米比亚作为南南合作的成功典范进行了分享。她表示,纳米比亚作为非洲最和平、治理最优的国家之一,其成就得益于对善治的坚持、对人民的投资以及对民主和人权的尊重。她认为,中纳之间建立在友谊、互利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长期双边关系,必须超越传统的贸易与基础设施建设,向人权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体系等更深层次的领域拓展。作为国家人权机构,其职责不仅是监督,更是以建设性的方式提供指导和建议,确保所有发展项目都以人为本,而非以利润为先,从而构建一个真正具有包容性和公正性的共同未来。

埃塞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穆卢格塔·格图·西塞

  埃塞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穆卢格塔·格图·西塞将气候变化问题与发展权的实现紧密联系起来。他表示,气候变化对非洲国家构成了巨大威胁,加剧了贫困,并消耗了本应用于发展的有限资源。他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社会经济发展与治理的问题。埃塞俄比亚虽已制定了气候韧性发展战略,但其实施离不开国际合作。他高度评价了中国在南南合作框架下,通过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帮助埃塞俄比亚等非洲国家建设可再生能源和气候适应性基础设施的努力,并呼吁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全球团结,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支持。

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副研究员许启启

  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副研究员许启启对全球南方国家在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困境进行了系统性剖析。他指出了三大核心危机:发展融资缺口巨大、债务与气候危机相互交织,以及因人工智能发展而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他分析认为,这些困境的加剧,根源在于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的溢出效应、全球北方官方发展援助承诺的长期不到位,以及技术代差导致的依附关系固化。为此,他提出全球南方国家应以践行全球发展倡议为方向,加强团结协作,在债务、气候等重大议题上发出统一声音,并通过金砖国家、中非合作论坛等机制深化南南合作,提升自主发展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达璐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达璐强调了国际团结与文明对话在促进人权事业中的桥梁作用。他回顾了中国通过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援建坦赞铁路等大型项目,以及推广菌草技术等“小而美”项目,为促进国际团结与共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他特别指出,面对当前部分国家奉行单边主义、鼓吹“脱钩断链”的行径,中国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主张以文明对话消弭隔阂、增进互信。他以首届中非人权研讨会在“人类摇篮”埃塞俄比亚举办为例,生动诠释了中非文明交流的深远意义,呼吁各方携手,共同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包容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大学地理与环境研究系教授特巴雷克·利卡

  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大学地理与环境研究系教授特巴雷克·利卡发出了“超越援助与言辞”的务实呼吁,主张将发展权真正置于中非合作的核心。他以一个普通家庭的视角发问:“当我的孩子要上学,当我的社区面临旱涝灾害时,发展权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一深刻的提问,旨在强调发展必须转化为人民可感知的具体成果,如可持续的就业机会、便捷的市场准入和改善的生活质量。他认为,中非合作项目在注重经济回报的同时,也应重视社区的有效参与和意见表达,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民众,从而切实提升人民的尊严与福祉。

莱索托国立大学讲师塔邦·拉马库拉

  莱索托国立大学讲师塔邦·拉马库拉则将性别平等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她明确提出,“一个命运共同体必然是一个平等的共同体”,若不能系统性地赋权女性,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将沦为空谈。她从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个维度论证了性别平等的重要性,指出忽视女性在农业、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中的关键作用,将导致发展计划的不可持续。她呼吁中非合作应确保项目投资从设计之初就融入性别视角,应开展持续的政策对话,共同破除系统性的性别障碍。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功奇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功奇对“全球南方”背景下的中非人权合作理念与机制进行了学理探讨。他坦言,全球南方国家内部存在显著差异性,但这并不妨碍合作的开展。他认为,合作的基础在于相似的历史叙事(反帝反殖民)、共同的现实任务(对抗话语霸权),以及对人权普遍性原则的共同遵守。他特别指出,非洲国家内部在发展任务上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加之中非之间深厚的传统友谊,使得中非人权合作具备成为全球南方合作典范的潜力。他主张,合作应坚持普遍性与相对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遵循国际人权共识,又要充分尊重各国的具体国情。

  驾驭新边疆: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

  第二分论坛下半场由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主任、科技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讲席教授齐延平主持。论坛的焦点转向了数字化转型这一深刻影响全球社会的新兴议题。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为促进信息自由、公民参与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工具,也带来了数字鸿沟、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一系列严峻的人权挑战。一个贯穿讨论的核心关切逐渐浮现:即在全球数字秩序由北方国家主导的背景下,全球南方国家如何联合起来,构建自主的数字未来,捍卫自身的“数字主权”。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追赶,更是规则制定和治理模式上的一场深刻变革。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铭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铭聚焦于司法领域中的数字人权保障问题,并分享了中国的实践。他表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提升司法效率的同时,也对程序正义、个人隐私和诉讼平等构成了挑战。他认为,司法中的数字人权本质上是对正当法律程序的更高要求。中国通过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专门法律,以及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等司法文件,积极回应数字时代的挑战,注重保护数字弱势群体,努力构建一个技术理性服务于法律正义的司法体系,为各国提供了有益借鉴。

塞拉利昂人权委员会副秘书长弗雷德里克·易卜拉欣·卡马拉

  塞拉利昂人权委员会副秘书长弗雷德里克·易卜拉欣·卡马拉从其国家在经历残酷内战后重建的独特背景出发,阐述了国家人权机构在数字时代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他强调,塞拉利昂人权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应对该国历史上严重的人权侵犯问题。然而,在数字时代,传统的纸质化工作模式已难以应对海量信息的处理和网络侵权的监测。因此,实现委员会工作的数字化,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其有效履行监督、调查和促进人权职能的根本保障,是确保正义得以实现的关键一步。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通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通对数字时代的刑事司法人权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大数据侦查、在线诉讼等新技术在助力发现真相、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权力滥用的风险。例如,预测性警务可能侵犯个人隐私,而控辩双方在数据获取能力上的失衡则可能削弱辩护权。为此,他提出了构建“技术正当程序”的创新理念,主张通过技术手段来内化和保障正当程序原则,确保刑事司法体系在数字化转型中,依然能够坚守公正与人权的底线。

坦桑尼亚宪法与法律事务部代理主任理查德·基兰加

  坦桑尼亚宪法与法律事务部代理主任理查德·基兰加介绍了坦桑尼亚为规范数字化转型而建立的法律框架。他表示,坦桑尼亚以1977年宪法为基础,制定了专门的数据保护法案,严格规制个人数据的处理和使用,以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和尊严。此外,通过电子备案法等规定,坦桑尼亚正努力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司法效率。他同时承认,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提高公民对其数字权利的认识,以减少技术滥用和人权侵犯的风险。

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新闻发布研究中心主任胡雅娟

  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新闻发布研究中心主任胡雅娟系统梳理了数字时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的结构性风险。她指出了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深度伪造、数字鸿沟加剧不平等、跨国科技平台的霸权以及数据污染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她认为,当前数字治理格局中存在严重的“供给侧”倾斜,即规则和技术标准主要由少数科技巨头制定,用户权利保障不足。她建议,应从制度创新、伦理治理和司法响应三个层面入手,并借助“一带一路”等平台,推动中非合作,帮助非洲国家跟上数字时代的步伐。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研究员赵心从国际法的专业视角,尖锐地揭示了国际数字秩序中的结构性不平等问题。她提出了一个核心论点:在习惯国际法的形成过程中,由于技术和信息的壁垒,发展中国家往往无法对北方国家主导制定的数字规则提出有效反对,即“我无法反对我所不知道的东西”,这导致了事实上的不公。她强烈呼吁,全球南方国家应团结一致,在联合国等国际平台协调立场,共同推动制定关于数字发展权的国际公约,打破北方国家的话语垄断,提升在国际法构建中的话语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中国非洲研究院)副研究员李玉洁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中国非洲研究院)副研究员李玉洁探讨了中非在数字人权保护领域的合作路径。她认为,合作的重中之重是助力非洲培养数字人才,以应对严峻的青年失业问题,这是“以发展促人权”的重要实践。她同时指出了中非共同面临的挑战,包括非洲内部的城乡数字鸿沟、日益猖獗的网络攻击和诈骗,以及社交媒体上有害信息的治理难题。她建议,中非应携手弥合数字鸿沟,加强数据保护立法协同,并深化网络空间治理能力的交流合作。

新疆大学法学院讲师杨静

  新疆大学法学院讲师杨静将目光投向了电子商务背景下女性人权保护这一具体领域。她分析指出,电子商务为女性提供了新的经济赋权机会,但也带来了劳动权益保障不足、隐私泄露风险加剧以及因工作与家庭界限模糊而导致的“24小时工作制”等新问题。对于非洲女性而言,电力供应不稳定、智能手机普及率不高等基础设施短板是主要制约因素。她建议,应通过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加强女性电商从业者能力建设等方式,确保女性群体能够平等、安全地共享数字经济红利。

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中非媒体研究与传播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李昭颖

  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中非媒体研究与传播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李昭颖阐述了中非数字治理合作的“中国方案”。她认为,中国的数字发展经验强调以人为本,坚持普遍性原则与各国国情相结合。在对非合作中,中国注重“授人以渔”,将建设数字基础设施作为保障非洲人民发展权的关键,并通过孵化本土电商平台(如肯尼亚Kilimall)、弥合农村地区数字鸿沟等实践,帮助非洲国家构建自主可持续的数字生态。这为全球南方国家探索出一条有别于西方纯市场驱动模式的数字发展道路。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滕锐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滕锐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关注了数字时代劳动者就业选择权受限的问题。他指出,一些大型科技平台滥用竞业限制条款,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他主张,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才的合理流动,法律和政策应在二者之间寻求精细平衡,秉持开放、包容的理念,重塑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以更好地实现劳动者的发展权。

埃及驻埃塞俄比亚大使馆随员穆罕默德·哈希姆

  埃及驻埃塞俄比亚大使馆随员穆罕默德·哈希姆分享了埃及在人工智能(AI)治理方面的积极探索。他介绍说,埃及不仅成立了国家AI管理理事会,还制定了国家AI战略,旨在通过公私合营、能力建设和创业激励等方式,引导AI技术服务于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埃及与华为等中国企业合作开展青年AI培训项目,体现了其主动拥抱数字化转型、并努力确保公民能够安全、可靠地参与其中的前瞻性政策。这为非洲国家如何主动塑造而非被动接受技术变革,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案例。

  综合与共识:擘画共同未来愿景

  经过全天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分论坛形成了丰硕的成果。在研讨会闭幕式上,南开大学法学院的高通教授作为第二分论坛的汇报人,对会议研讨进行了系统性总结,凝练了与会专家学者的核心共识,清晰地勾勒出中非在可持续发展与数字人权保障领域的合作蓝图。

  关于可持续发展,第二分论坛达成了三点核心共识:

  概念的再定义:与会者一致认为,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必须根据不同国家,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的具体国情来定义,它绝非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一个涵盖社会、文化、政治等维度的全面进程,并且必须将性别平等作为其内在的核心要素。

  挑战的共同认知:论坛明确指出了当前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共同障碍,包括持续的贫困与失业问题、日益严峻的环境与债务双重危机,以及单边主义和霸凌行径对全球发展合作造成的严重破坏。

  路径的协同探索:为应对挑战,论坛提出了一系列实现路径。首先,必须以发展权为基础来推进可持续发展;其次,所有发展活动都应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再次,要审慎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后,要通过中非人权文明对话等机制,强化南南合作,共同实现发展目标。

  关于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第二分论坛同样形成了三点深刻见解:

  新概念的提出:面对数字化带来的全新挑战,论坛强调了构建“数字人权”概念体系的必要性。这一体系的核心在于维护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其关键在于建立以“数字正当程序”为内容的权利保障形式。

  挑战的深刻剖析:与会者深刻认识到,“数字鸿沟”不仅是技术接入的差距,更是一种结构性的不平等,存在于南北国家之间,也存在于一国内部的不同群体之间。此外,隐私权侵犯、算法歧视、电信诈骗以及新型经济剥削等具体问题,都对传统人权保障构成了直接威胁,并对发展权的实现带来了新的挑战。

  保障路径的构建:论坛为数字人权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这包括:在理念上确立“以技术理性服务于法律正义”的原则;在机构建设上,发挥国家人权机构的创新作用;在法律体系上,与时俱进,加强对人工智能、隐私权等领域的立法;在国际治理上,强化中非在联合国及其他全球南方框架下的合作,共同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

  第二分论坛的研讨表明,中非各界专家已形成一个共识,即中非双方必须通过切实实现发展权来建构中非命运共同体,并共同回应、共同改革、共同发展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体系。这一结论,为中非在人权领域的未来合作指明了清晰的方向,也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宝贵的“中非智慧”与“南方方案”。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