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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婉婷:“以发展促人权”的中国实践与世界意义

2025-08-24 09:14:02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张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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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2023年6月,习近平主席向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致贺信,强调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中国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践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

  在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之际,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9届会议7月8日通过中国主提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这是自2017年以来中国第5次在人权理事会提出该决议,也是决议首次未经投票以协商一致方式获得通过。决议重申了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重要贡献,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实现所有人权的积极意义。决议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标志着以“发展促人权”的中国理念正从一国实践的探索,汇聚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深刻启示。

  中国始终坚持走独立自主、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必须也只能从本国实际和人民需求出发,坚持人权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尊重和反映发展中国家人民意愿,探索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不断提高人权保障水平。

  一直以来,一些西方国家不断鼓吹所谓“普世价值”,将人权异化为干涉发展中国家内政的工具和武器。中国提出的发展促人权决议呼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实现所有人权,首次在协商一致的人权理事会决议中精准诠释发展与人权两大支柱的内生关系,阐明发展对实现所有人权的重要贡献,打破了以人权为发展设限的话语叙事。

  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是时代赋予各国的责任。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始终坚持以发展为根本,大力促进和实现人权。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失衡,发展鸿沟持续拉大,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落实前景很不乐观。必须牢牢攥紧发展这把钥匙,以发展消除冲突的根源,以发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以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必须始终高度关注广大发展中国家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使世界上所有国家、所有民族都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积极推进世界人权事业。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中国在2020年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壮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7.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这在本质上是对最基本人权的保障。中国的人权发展方案突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认知框架,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基本人权。这种从物质基础出发的人权观,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逻辑,又契合发展中国家追求现代化的现实需求。

  中国的人权实践始终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同频共振。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中国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创造基础条件。这条道路不是对任何现成模式的简单复制,而是在文明传承中创新发展、在解决问题中积累经验、在开放包容中完善自我的过程。“以发展促人权”体现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核心特征。这一道路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形成了与西方传统人权观有所区别的实践模式。这种扎根中国大地、着眼人类共同福祉的人权发展模式,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的人权方案、人权智慧。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中国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推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发展是推动我国人权事业进步的发力点,发展权与生存权是紧密相连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实现人民的发展权作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致力于消除贫困、提高发展水平,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以发展促进人权的中国实践具有世界意义。当前,国际人权事业既迎来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各国唯有团结协作,才能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全球发展繁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越发显现其世界意义。中国将人权保障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持续制定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通过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带动人权发展。中国推进减贫、教育普及、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社会保障等积极实践,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人权发展经验。

  中国始终坚定做动荡世界中的稳定力量。人权不是某些国家的专利,各国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人权政策和人权道路。多年来,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秉持国际道义,反对强权政治,反对将自身模式强加于人的霸权行径,对将人权政治化、工具化的言行坚决说不,在联合国框架下促进完善全球人权治理,倡导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开展建设性对话合作。着眼全球共同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远目标,中国提出全球发展倡议,旨在凝聚促进全球发展的共识,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推动世界各国共同进步。

  中国不仅注重自身人权事业发展,而且在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中不断凝聚国际人权共识,助力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中国以自身的减贫成就直接贡献于世界减贫事业,同时积极履行减贫国际责任,70多年来向160多个国家提供各种类型援助,成为全球减贫议程的有力推动者。近年来,中国更是不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对接,预计将使相关国家约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中国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注重提供技术援助、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合作、进行发展经验分享等,为发展中国家举办2000多期能力建设项目。通过“授人以渔”,助力提升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能力,促进共同繁荣。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加强人权理念引领,提出“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消除不平等背景下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无障碍建设促进所有人享有人权”“纪念《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人工智能促进特定群体权利”等一系列倡议和决议,充分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共同需求和呼声。发展促人权决议获近50国共提并协商一致通过,有力推动各方重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初心,秉持客观、公正、非政治化和非选择性原则开展人权对话合作。

  未来,中国将继续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也将继续以人类前途为怀、以各国福祉为念,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取得更大进步。

  (作者:张婉婷,系首都师范大学科技法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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