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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关系入手,破除“年龄歧视”

2025-06-26 09:34:23来源:人民日报作者:曹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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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3亿,银发群体成为消费市场的重要力量。然而现实中,银发消费却屡遭隐性“年龄歧视”,暴露出老年群体消费权的保护缺位。老年人消费受阻,不仅影响个体生活质量与社会参与,更削弱内需动力,制约银发经济健康发展。

  制度供给层面,要精准识别老年人需求,平衡权益保障与市场风险。可通过立法,保障老年群体在文旅、体育、购物等消费领域的平等权利。比如,《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文件中包含了反歧视条款,明确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力度,约束市场自然选择倾向。再如,北京“孝心保”等保险,创新老年人消费保险制度,逐步构建“政府支持+保险分担+企业参与+组织共担”的协同机制,分散市场风险,共担市场责任,让商家“敢服务”、老人“愿消费”。

  破除“年龄歧视”,要在调整供需关系上着重发力。旅行社、健身房等消费场所之所以将老年消费者拒之门外,共性考量是“不挣钱,责任大”。破解这一难题,要调整好老年消费中的供需关系。通过产业、财税等政策引导,激发社会活力,鼓励企业创新,提供更多适老产品,拓宽服务渠道,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形成供需共赢。

  服务老年消费者,应提高专业化水平。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培养精通老年需求的专业服务队伍,提升旅游领队、养老护理、金融顾问等岗位技能标准,加强服务规范性。健全专业标准与监管,例如聚焦“强制购物”“霸王条款”等痛点,推动制定老年消费细分领域服务规范,让专业服务有标准可循。

  市场缺位的,公共服务是否可以补位?我国老龄服务仍以家庭为主,应当推动养老资源向社区下沉,鼓励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建老年友好型社区。通过老年人公租房优先配租、法律援助联动等机制,减轻个体风险,实现服务公平可及,切实推动养老从“家庭事”变成“社会事”。

  破除“年龄歧视”,还要刷新观念,树立积极老龄观。让老年人消费无障碍、服务无歧视、权益无缩水,是市场完善的要求,更是社会文明的标尺。全社会要合力推动“老有所享、老有所为”的价值取向,构建包容、尊重、多元的社会认知。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研究员,记者黄超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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