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欧人权研讨会”25日在西班牙马德里举行。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鲁广锦在开幕式上致辞。(线上)
“2025·中欧人权研讨会”于25日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举行。会议以“数智时代背景下的人权”为主题,就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对人权影响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鲁广锦通过视频方式在开幕式上致辞。
以下为致辞摘编:
今天,2025·中欧人权研讨会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举行,我谨代表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白玛赤林先生和常务副会长蒋建国先生,对研讨会的举行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各位前来参加研讨会表示热烈的欢迎!
中欧人权研讨会是中欧人权交流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对促进人权理论研究、增进人权文明对话,有着积极的意义和影响。自2015年以来,在中欧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欧人权研讨会已经走过十个年头,足迹遍及法国的斯特拉斯堡、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比利时的布鲁日、奥地利的维也纳、意大利的罗马、德国的柏林和中国的重庆、武汉,今天又在西班牙的马德里举行,这也足以证明中欧双方对研讨会的重视,充分说明我们有着共同的人权话语。
中国共产党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政党。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有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系列重要人权理念,包括“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各国人权发展道路必须根据各国国情和本国人民愿望来决定”;“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等等,构建起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核心精神。当代中国人权观不仅对发展中国人权事业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对推进世界人权发展也有着重要启示作用。
技术改变社会,技术改变世界。当今时代,没有什么样的技术比数字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更大了。数字技术正在急剧地改变着我们的世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潜在的巨大惠益,使我们对人类明天寄托着更加美好的期待。
中国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习近平主席倡导建设数字中国,指出:“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中国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构筑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强化数字中国能力建设,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今天的中国,无论是在通都大邑,还是在遥远的乡村,因为实施数字中国建设,使数字技术不断惠益更多社会大众。2025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1.0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8.6%;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74亿,占网民整体的87.9%。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互联网用户群。
数字技术在给人类带来巨大惠益的同时,也因数字分享不均、数字惠益不足、数字安全不保等现象的存在,使得数字时代尊重和保障人权面临许多新情况。为此,2024年9月联合国通过的《全球数字契约》强调,要“营造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包容、开放、安全和可靠的数字空间。
面对数字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数字权利保障问题,中国积极通过数字立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制定并颁布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涉数字权利保障的法律或法规,并确立“知情-同意”原则。中国构建了全球首个覆盖AI全生命周期的规制框架,为面部识别、自动驾驶设立“红线监管”。中国通过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强化数字资源供给,主动弥合区域之间算力差距,使西部偏远地区共享数字红利。中国通过“适老化改造”专项行动,让1.4亿老年人跨越“数字盲区”。中国在联合国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倡导建立“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数字时代伦理共识。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欧洲和西班牙在数字人权的立法与实践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欧洲注重平衡技术创新与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制定了《数字服务法案》和《人工智能法案》等与数字人权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赋予个人对其数据的控制权,还对数字平台的责任与义务做出规定,特别是AI系统必须透明、可追溯、非歧视,形成了全球最严格的监管体系。西班牙在数字人权保障方面也已建构起较为完善的立法框架与执行机制,制定了《数字权利宪章》、《个人数据保护法》等法律文件,强调“以人为中心”的数字治理理念。
在数字身份重构社会关系的今天,我们以“数智时代背景下的人权”为主题开展研讨,这既是对技术革命的伦理审视,更是对“人在数字世界如何尊严生活”的理性追问。借此机会,我愿分享几点认识:
第一,坚持“技术为人”的终极价值。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本质是重构技术与人的权利边界。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离不开生产力提高与技术进步,不应盲目否定技术发展、回避技术现实,而应将“以人为本、智能向善”作为引领技术进步的价值内核,以技术带动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提高人权保障水平。
第二,构建“包容平等”的数字生态。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解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这是南北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表现,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做出努力来改进。国际社会应本着包容、开放、普惠的精神,共建数字世界发展合作机制,推动数字技术助力全人类发展。
第三,创新“动态治理”的制度供给。随着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的各领域,引发了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组织方式以及思维方式的变革。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发展中创新治理模式,实现人人享有更加充分的数字文明成果,就成为数智时代人权发展的新要求。
今天,我们相聚美丽的马德里,探讨数智时代的人权,本质上是在守护人类文明的永恒价值,这就是让技术进步服务人的发展。中国人权研究会愿与欧洲各界同仁一道,深化数字人权理论研究,为使人人都能从数智时代的发展中获得惠益,做出积极努力。
(本文摘编自会议速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