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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俊响 候柔倩: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政治维度

2025-06-03 11:07:46来源:《人权法学》微信公众号作者:毛俊响 候柔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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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人权是中国共产党的崇高政治理想。特定人权观的政治维度是指形成该人权观的政治传统与政治基础,以及将该人权观付诸实施的领导力量、道路选择、发展愿景。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传承和发扬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传统,彰显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立场,阐明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领导,擘画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愿景,强调了中国人权事业政治属性的制度保障。深入分析和科学归纳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政治维度,是理解中国人权事业的鲜明政治属性、坚持中国人权独立自主道路、构建中国人权自主话语体系的关键。

关键词: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中国人权事业;政治维度

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政治追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发表了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以下简称“重要论述”),就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命题、新概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并将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归纳为“六个坚持”。深化对“重要论述”的学理化阐述、学术性表达和体系性构建,需要从历史、文化、政治、实践、时代等维度对“重要论述”生成逻辑进行理论分析,这是坚持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相结合、构建当代中国人权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必然要求。就总结和归纳“重要论述”生成逻辑而言,政治维度无疑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人权虽然最早以道德性的概念出现,但具有明显的政治属性。人权是近代以来人类文明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是用以规范公权与私权、私权与私权边界的制度文明代表之一。在一国宪法框架内,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及其背后所体现的对国家机关权力边界的划分,是人权制度的重要内容。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人权制度也是一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为深层次的问题在于,人权观念、制度和实践文化的生成必然根植于一国的政治传统、政治文化、政治现实。人权文化必须与本国的政治现实相融合,才能成为具有属地性的人权制度与规范。另一方面,政治维度是理解中国人权事业自主实践道路和自主话语体系的关键维度。中国人权事业最鲜明的政治属性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性质,最本质的政治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既是中国近代以来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基于以上原因,文章深入梳理“重要论述”文本,从政治传统、政治立场、政治领导、政治愿景、制度保障五个方面来阐释和凝练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维度。

一、“重要论述”继承和发扬了“对人的尊重和关怀”的政治传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古今中外都存在“对人的尊重和关怀”的思想智识与政治传统。西方人权理念更加偏重个人利益,主张个人或政治群体应享有免受迫害的权利,这本质上是一种政治选择权。这种理解的形成,归根结底受到西方特殊历史经验和深刻集体记忆的影响。纵观西方人权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到宗教改革、工业革命和民族主义共同导致各种形式的政治迫害和由此而来的集体反抗。从罗马帝国哈布斯堡家族对犹太人的严重压迫,到法国圣巴托洛缪大屠杀中对新教徒的极端迫害,再到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的激进行动,以及德国俾斯麦政权对“社会民主党”和天主教中央党的打压,甚至纳粹的种族迫害。这些历史片段催生了西方近代政治的基础规则,即反对政治迫害并以此为目标进行社会变革。西方主流人权理论的核心观点在于试图塑造一种普适性的人权真理或模式,然而,这种意图时常被某些特定的利益集团所利用,将其视作一种干涉他国内部事务的手段,以进一步稳固自身的霸权地位,此种局面反而让许多接纳西方民主化改革的国家陷入政治衰败和社会动荡的困境。

反观,在中国的传统政治伦理中,忽视民众、违背民意被视为政治行为的最大忌讳,广泛地满足民众需求,最大限度提升民众福祉,构筑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和谐秩序,才是政治行为的最高道德标准,进而成为政治运作的根本原则。中国传统政治强调以民为本,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源于人民的支持。这一传统可以追溯至古代儒家思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先贤孔子强调“仁爱”的理念,他认为君主应以仁爱之心来治理国家,要施行“仁政”,惠民、富民、教民;同时,他也强调“礼”的重要性,这是孔子政治理想的集中反映,是一种平民化、大众化、维护民众权利与尊严的治理之道;此外,他还主张“德治”,认为“德”是为政者的品格,以有德的人做国家领导,方能通过自身的德行来感化和引导民众。孟子多次提出“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行仁政而王”、“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等主张,集中反映出其“民贵君轻”的思想。唐宋时期,朱熹和张载等思想家提出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强调国家治理应以民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明末清初,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呼吁“天下为主,君为客”,突破了传统王朝更替中的君臣之义,提出了平等、公正和人权的思想。民本思想始终处于中国传统政治理念的中枢地位,不仅在政治上为统治者提供了权力合法性的依据,更展现出中华文明独特的人文主义和家国情怀,深刻塑造了中国社会的伦理观念和道德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虽然强调仁爱或民本思想,但是,施行仁政、与百姓同乐、保民等政治主张却与实现王道或霸道的政治目标密不可分。例如,孟子在回答齐宣王、梁惠王等诸侯“如何称王称霸”的问题时,提出实行仁政、保民、与百姓同乐等理念。毋庸讳言,中国传统政治理念中的民本思想具有明显的政治工具性。尽管如此,仁政或民本思想的积极意义仍然在于,它们蕴含着对人性尊严的理解和尊重,要求维持统治者与民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强调统治者对人民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统治者以德治国,倾听民众的声音,尊重民众的权益,维护民众的福祉。也正因如此,中国传统政治伦理实际上锻造了国家与民众之间一种较为和谐的关系秩序,而没有形成西方那样国家和个人之间相互制衡的对抗局面。这种关系秩序具体到中国人权保障领域,就是强调人权的实现,不仅要求国家行使权力不能逾越边界,更需要国家积极运用权力来保障人权。换言之,西方人权保障是以国家承担消极义务为基础的,而中国传统人权理念强调国家承担积极义务并积极作为。这应该是中西方人权理念分野的重要表现,也是在各自政治传统中评判政治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仁爱或民本思想作为对统治者的基本要求,也就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生发出人权理念的价值基础。从仁爱或民本思想观之,人权更多地被理解为在政治层面上如何维护和保障民众的福祉,这也构成了政治合法性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中所包含的维护君主统治的出发点是需要批判的,但其体现出来的“对人的尊重和关怀”以及由此对国家施加的积极义务,则又构成当代中国民主和人权观的重要思想来源。

当代中国人权观是在充分借鉴并吸收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的思想旗帜,是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这些论述均充分体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传承与创新,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在新时代被赋予新内涵、迈入新境界的深刻体现。“重要论述”传承并汲取了传统政治伦理的精髓,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剔除了中国传统政治伦理关于御民统治的工具理性,真正确立了中国人权事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性,生动展现出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创新性发展的原创性贡献。

二、“重要论述”彰显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立场

所谓立场,是一个人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根本地位和所持的根本态度。就个人而言,立场是一个人信念、态度、行为的综合表现,是这三种成份的有机统一,是观念系统发展的较高阶段,又兼有实践的特征。个人的政治立场一般由阶级立场所决定,同时影响政治立场的因素还有世界观、人生观等。中国人权事业也有其基本的政治立场,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立场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性质所决定的,究其根本是由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科学性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和立场观点方法决定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就中国而言,“社会政治条件”就是指“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重要论述”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角度批判和超越了资产阶级抽象人权观,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中国化,彰显了中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政治立场。

一方面,“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学说与立场,超越资产阶级抽象人权观。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立足于“现实的个人”,强调人权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与特定社会形态和经济基础相关联的,突出了人权的社会性、历史性和阶级性,追求的是普遍的人权和真正的平等;而资本主义人权观是虚伪脱节、自相矛盾的,在其自由、平等、民主、博爱的外衣下,隐藏着阶级性的本质,无法真正地解决人权的根本问题。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在批判吸收资产阶级人权观合理成分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对资产阶级人权观的超越,具有更高的立场和更完善的内容。在哲学立场上,资产阶级人权观基于抽象的人性论,将人权看作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权利,将人的本质抽象化,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和历史条件对人权的影响;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站在坚定的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立场上,认为人权是现实的存在,人的社会属性和历史条件决定了人权的内容和实现方式。在核心内容上,资产阶级人权观聚焦于个人的政治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等,忽视了人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层面上所享有权利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则更为全面,主张人权不仅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还应涵盖与之相辅相成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强调人权的综合性与整体性。在价值取向上,资产阶级人权观追求的是形式上的平等,是一种残缺的、虚伪的、少数人的特权,是一套用以建立和巩固资产阶级特权制度的权利体系;而马克思主义认为唯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方能打破资产阶级人权观的阶级局限性。马克思主义主张,既然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和集体中才能独立,人的权利的获得一刻也不能离开社会和社会关系的制约,任何外在于社会、独立于社会的权利均是不存在的。

另一方面,“重要论述”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推进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是捍卫中国人权事业社会主义政治立场的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我们要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关注事物之间的辩证联系和相互作用,认为人权不是超越历史和社会的抽象概念,而是与社会经济关系、阶级斗争以及生产力发展等具体现实密切相关的。在面临错综复杂的形势时,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强调要聚焦于主要矛盾及其核心方面,以确保更加系统、全面、根本地理解和解决人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不仅是缓解社会矛盾、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核心方法,更是人权得以实现的基石。溯本清源,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的核心在于坚持实事求是的认知理念,以中国的实际国情和人民的切实要求为出发点,以客观、全面的方式来理解和发展人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人权发展应兼具相对性和可塑性,应根据国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条件来推进和发展人权事业。

西方人权理论普遍将人抽象地理解为“孤立的个体”,从个体主义的角度去理解人权,强调个人利益至上,偏重个人人权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和集体作用。不同于西方人权观所展现出的“个人立场”,中国人权事业始终秉承着“人民立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首先,马克思主义强调无产阶级的解放,为人民争取公平的劳动条件和社会福利,使人民能够彻底摆脱压迫和剥削,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其次,马克思主义为人民提供了一套科学分析和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为人民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进行斗争。最后,唯有始终坚守人民性,马克思主义者才能真正实现对人民的承诺。人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决定性力量和最终受益者,人民的利益和需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共产党从最初只有50多名党员,发展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根本源于其在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一个政党的根本立场和实际行动是能否赢得民心的根本所在,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最广泛的基础和最坚实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的关系如同鱼水。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支持和信任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权与人民联系起来,将个体人权的实现与集体人权的保障相统一,以实现整体的和谐共生。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认为个体人权的保障需要建立在集体人权的基础之上。

2018年,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有学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判断,“从人权主体上回答了人权发展‘为了谁、依靠谁’,从人权客体上回答了‘要发展什么样的人权’,从人权价值目标上回答了‘发展人权最为重要的是什么’等重大问题。”实现人民幸福生活是一切有关良善政治的理论和制度起点,甚至是终极目标。

具体而言,这种人民立场的内涵有四个层次。

第一,中国人权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解决好“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问题。这既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地位的统一,又凸显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我们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这些论述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创造性运用,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现代化诠释,充分表明人民是中国人权事业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

第二,中国人权事业坚持走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来重视集体主义和社会稳定,强调个体与整体的关系,而非仅仅关注个体的利益。群众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基本工作原则,要求党和政府必须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以实现人民幸福生活为第一要义。在制定政策和作出决策时,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和需求,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被收集和采纳,进而确保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长期性和持续性。群众路线从根本上映射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是中国人权事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的不竭源泉。

第三,中国人权事业坚持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独特的制度安排和实践运作,真正实现了对人权原初语义和本源追求的回归,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价值。理论层面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理论优势,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新形态,为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实践层面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根本政治制度为主轴、以基本政治制度为依托,通过多样化的民主渠道和方式,贯穿于人民政治生活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管理的各个层面,贯穿于社会主义人权建设的各个领域。

第四,中国人权事业以人民满意度为评判标准。人权状况满意度是人民对实有权利状况与期望水平进行比较后形成的整体感知与认识。将人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人权保障水平的评价尺度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维度,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全面关怀和尊重,还强调了国家治理的正义性与合理性,有利于大幅度提升人权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中国一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调人权的普惠性、平等性和发展性,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诉求、新期待和新要求,发挥亿万人民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伟力,持续强化人民参与、推动并共享人权事业发展成果的能力。这样的努力不仅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更能确保人权事业的蓬勃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

三、“重要论述”阐明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深入了解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国革命史,就不难发现,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也不可能具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地位。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是将追求人人平等共享人权的美丽蓝图变成现实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努力全方位提升人权保障水平的伟大征程。在这一伟大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深刻的政治属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确保正确发展方向的关键所在,是中国人权事业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最大优势。这一认识基于对中国人权事业内在规律的深刻洞察和对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的传承发展,“党的领导”此刻超越了一般意义上政治组织的角色,而是作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纲要和最终确保。首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决定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性质。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发展中国人权事业,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平等共享人权,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推进各类人权全面发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核心力量,也是确保中国人权事业社会主义性质的领导力量。其次,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权事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并取得历史性成就,源于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及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的理论和制度。“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奋斗史,其能够在各个历史时期担当时代重任、应对时代挑战、创造时代奇迹,根本上离不开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坚持和运用,离不开在实践基础上持续推进理论创新。”中国共产党通过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引领中国人民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道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为丰富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作出了重要贡献。最后,在推进中国人权事业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实现了政治纲领、政治承诺与政治行动的知行合一。作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集中表述,“重要论述”既宣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理念,也明确了其领导中国人权事业的政策导向和行动方案,更为领导中国人权事业设定了行为规范和目标导向。故而,对中国共产党而言,“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是一种政治宣言,还是一种政治承诺,更是一种政治行动。

第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障了中国人权事业的人民性、广泛性和真实性。首先,中国人权事业之所以具有人民性的鲜明特征,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摆在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和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写入大会报告,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制定、决策部署和法规执行,都必须以人民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和照顾人民的利益,实现人民的福祉。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体现在人权保障政策的设计上,更体现在广泛凝聚思想共识,保障“最大多数人的人权”的实际行动中。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情况相结合,努力发展并具化这一终极目标,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这一道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牵引,全面落实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加强对人民群众权益的根本维护,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后,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是时代背景下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人权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真实的。实现人权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深入生活、贴近实际情境、关注每个人切身相关的利益和诉求,在社会现实条件下探究并完善人权保障体系、优化公共政策、提高生活质量,推动人权事业取得更加可喜的成果。

第三,从历史演进来看,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权事业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力量。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高举“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制定了解决中国人权问题的科学政治纲领,领导中国人民为争取国家独立、民族的生存权、人民的幸福权,展开长期且艰苦卓绝的斗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战争封锁环境和局部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为中国人民争取各项权利的切实保障和长远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人权事业迎来新纪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牢固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和国家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制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开创了既符合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人权保障之路,加快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实质性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中国人权事业开启全面发展新篇章。

第四,从现实走向来看,中国共产党关注人民利益、人民疾苦和人民权利,通过集中领导和协调各方力量,开启了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新征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发展成果的同时,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14亿多中国人民在人权保障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中国的人权状况处于历史的最好时期。中国将人权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强调中国人权建设之路是具体且渐进的。这种具体的人权发展道路是在逐步融合、深入实践和有效推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随着人权保障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具体措施的改革创新而提升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建设;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坚持改革开放;既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精准把握了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根本性、全局性和紧迫性的重大问题,也是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重大战略。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改善,通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人民基本生活权利;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策略有助于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加强了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人权事业提供了更加清明的政治环境。

第五,从未来展望来看,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也是中国人权事业谋发展、谋未来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通过确保正确方向、提供强劲动力、增强制度优势等方式,推动中国向现代化强国的转变,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有效推进的最关键变量和最核心政治逻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全面、深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它不仅关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强调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新的路径和模式。中国人权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尺、价值目标和动力之源,它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旨在通过法治保障和制度创新,推动人权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正、和谐与进步,生动体现人权主体的普遍性、人权内容的普惠性、人权性质的双重性、人权维度的代际性和人权关系的和谐性。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断深化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加强人权制度现代化,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引领中国人权事业取得显著进步,为实现全人类的全面而充分的人权作出重要贡献。

四、“重要论述”擘画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愿景

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指明经济社会条件对人权的影响,主张通过消除资本主义剥削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其将“自由、发展”视为人类的价值主题、行动目标和必然趋势,是人类的本质需要和神圣权利,是人类解放与幸福的根本保障。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包括人的社会关系的普遍全面发展,个人需求的多方面发展和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承认和尊重人的本性,为人提供一个能够自由发挥其创造力和潜能的环境,消灭不合理的旧式分工,消灭“三大差别”,是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前提;重塑社会关系,消除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带来的人与人之间异化状态,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物质基础;消除阶级差别,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对立的新社会,帮助个人形成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意志,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是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重要途径。不同于其他人权理论局限于思辨的、抽象的方法以及对人“片面化”“单维化”的理解,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将人放在社会历史实践的视域中加以考察,点明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属性,把人作为“完整的人”“全面的人”来对待,追求的是消除人的一切异化和一切人的异化,将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人本身。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具有道德正当性、历史必然性和政治合法性,是人类的共同权利,即人权。诚然,人权的彻底实现亦以人的全面解放、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需要的全面满足为鲜明标志。

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永恒目标,自然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追求的最高理想。这一政治理想并非空中楼阁,而是通过具体实践、不断探索和完善社会制度来逐步实现的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权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的思想基础和价值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人人享有发展机会的社会,推进人性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发挥,就必须坚决维护人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收官和开局并举,承前与启后交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继续丰富和深化“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内涵,保持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现代化的平衡。这一过程需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良性互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宏伟的战略愿景,是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蓝图擘画和目标设定,必将对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现行国际秩序的一种积极性反思和前瞻性提案,该理念将人权问题嵌入全球治理和国际关系的大背景中,认识到人类社会是一个风险共同体,单一国家无法独自解决全球性的人权问题,鼓励各国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强化全球责任感,关注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它强调各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平等参与,反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主张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国际争端,实现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与完善。在此过程中,人权作为国际正义的核心要素,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它根植于深刻的人本主义哲学传统,融合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升华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智慧,体现了对现代社会发展的深刻理解,是普遍联系的辩证思维和世界历史理论在全球化潮流中的具体运用。这种以人为本和以人类为本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理念相呼应,认为每个人都应在社会中获得尊重和发展的机会,这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所在。这一政治愿景旨在实现“天下为公”的理想,强调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价值,这些都是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社会制度的人们所普遍认同和追求的价值观。通过弘扬这些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了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与互鉴,增强了人类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价值基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既体现了对人权价值的强烈坚守,又强调了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实施人权保护的特殊性,赋予人权实践以更高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在以民族国家为主要政治单元不变的世界格局下,一个负责任的国家的国际政治观不仅应立足于现实主义,更应谋求国际政治合法性,以赢得国内外民众的认同。中国的人权理念不仅在国内取得了显著成就,还在国际上积极推动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共享,为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选择。

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命题新方案,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向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致贺信强调:“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践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坚决反对打着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等幌子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中国主张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推动各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面对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世界各国同舟共济的客观要求,各国应该共同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各国人民应该一起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人民愿与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全球化浪潮中,不同制度文明的“治理机制”同步进步与更新,治理理念的普遍认可与否,核心在于其“核心要素”是否能有效回应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中国立足于全人类共同的价值理念,致力于探索一条为世界人民谋发展的新型治理道路,积极凝聚全球共识,努力探寻不同民族、信仰、文化和地区人民之间的认同感,使人权成为人类辉煌文明的重要标识。习近平总书记指明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动纲要:“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份思想财富不仅属于中国,更属于世界。

五、“重要论述”强调了中国人权事业政治属性的制度保障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在人权治理中,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关键要素。人权制度的成熟与完善,能够确保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以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繁荣和稳定。“重要论述”非常强调人权的制度保障,体现了人权事业政治属性与规范属性的统一,确保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法治等多个领域享有广泛而真实的人权。

在政治建设方面,中国一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确保人民真正参与到国家事务的管理之中,推动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建立起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一民主形式通过制度化、法治化的途径,确保人民在政治决策中的广泛参与和发挥实质性影响,实现了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最大化表达,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公正和资源公平分配,为每个人提供了实现自身潜能和发展机会的途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人权事业坚持以人为本的关键性环节,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基本政治方略。

在经济建设方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转型升级,使人民的经济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经过长期不懈奋斗,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翻身解放到解决温饱、从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并正在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2021年2月中国脱贫攻坚战首获全面胜利,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这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也是人类减贫史乃至人类发展史上的大事件,为全球减贫事业发展和人类发展进步作出重大贡献。中国的经济发展为人权保障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为人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福利。有学者进一步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人权发展之间存在着三重逻辑关系,这三重逻辑相互作用,影响着中国人权发展的总体趋势、基本特征、道路选择、战略部署、政策措施及其变化规律。

在文化建设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推进人权保障方面展现出显著优越性,这主要得益于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确保了文化政策和实践始终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展开。人民既是文化的生产者,又是文化的消费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兴文化,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不同于资本主义文化发展过程中履行着资本的扩张与剥削,存在过度商业化和利润驱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注重社会效益,强调文化产品和活动应服务于社会整体和谐与进步,营造出一个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既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又注重对现代文化元素的吸收与融合。这种文化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平衡,有助于维护民族文化特色,促进文化多样性,为人权保障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土壤。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倡导与世界文化的交流与互鉴,主动吸收和借鉴其他文化的优秀成果,这种开放包容的态度有助于提升文化的创新力,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拓宽人权保障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持续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以高质量文化供给为人民提供更加充分、更为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

在社会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不懈努力和改革试点,“实现了从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从企业单方责任到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担责任的重大转变,建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关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要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切实保障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要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以及,“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利保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当前,中国已成功织就了全球范围内最为庞大的社会保障网络、医疗卫生架构和教育培训体系,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法治建设方面,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目标,并将人民视为这一理念最广泛、最深厚、最关键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权若想从应然权利转化为实然权利,必须借助法定方式加以确认和固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置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开启了中国人权法治化建设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从立法角度来看,法治是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从执法角度来看,法治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利器;从司法角度来看,法治是保障人权的最后防线;从守法角度来看,法治是保障人权的社会基础。全面依法治国通过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维度,扎实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提供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法律保障,进一步使人民的普遍受益成为可能,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六、结语

“重要论述”既是对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百年历史的理论总结,也是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的理论指南。“重要论述”既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革命的政治土壤,也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政治伦理与实践,从根本保证和必由之路两个方面深刻阐述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领导力量,从“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两个方面阐明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政治愿景,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治等五个方面揭示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制度保障。总之,“重要论述”从政治传统、政治立场、政治领导、政治愿景、制度保障五个方面揭示了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制度密码”,是理解中国人权事业鲜明政治属性、坚持中国人权独立自主道路、构建中国人权自主话语体系的关键。

作者:毛俊响,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候柔倩,中南大学法学院

本文发表于《人权法学》2025年第2期,因篇幅限制,注释省略。作者身份信息为发文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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