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权,发展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亚历山大·莫迪亚诺
希腊东西方城市治理研究所主席
全球发展倡议有六个坚持: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八个优先事项:努力减少贫困、维护全球粮食安全、守护人类卫生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筹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以数字经济促进繁荣普惠、提升新时代的互联互通。
作为城市发展的研究者,今天我想向大家介绍作为发展权组成部分的城市权的内涵,并引用最新的现实数据说明城市权的发展。
全球有5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这一比例预计到2050年将上升到68%。城市权是一个概念,它是指一个城市的所有居民都有权充分参与城市生活,从城市提供的资源和机会中受益,并为它的发展作出贡献。这一概念首先是由法国的社会学家亨利·列斐伏尔 (Henri Lefebvre) 提出的,此后受到了许多的研究人员、活动家和政策制定者的广泛关注和研究。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旨在探讨城市权如何成为发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如何建设一个包容和可持续的社会。
城市权包括很多个方面,这些方面都对保障城市居民有尊严地生活至关重要。它包括拥有适足的住房、健康的环境和饮用水、卫生设施、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它也要求城市居民拥有参与城市建设权、表达权、结社权以及其他对于城市问题的决策权。此外,城市权也意味着机会平等、非歧视原则和公平获得城市提供的服务和机会。
发展权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所有公民、个人都有权积极公平地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此外,它还强调了为实现这一权利创造有利条件的重要性,包括促进社会正义、减少贫困、改善生活条件和保护环境。城市权是发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保障所有的城市居民能够不受歧视或排斥,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好处。
城市权和发展权之间的联系是密切的,它有利于推动人权的保障,也有助于创造可持续包容的社会,更有助于保护环境。疫情之后的城市发展是如何的呢?在我看来,全世界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对现实产生了重大影响。疫情的封锁和社会隔离措施加剧了城市中的不平等现象。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需要从社会公平、社会正义的角度去思考如何在疫情后改造我们的城市,让居民更好地获得住房、饮用水、医疗保健等服务。
请允许我引用1972年至1984年担任意大利共产党总书记的恩里科·贝林格的话结束我的演讲。“有一个发展水平,低于这个水平就没有正义可言;还有一个发展水平,超过这个水平也没有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