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

1989-12-29 15:05:38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1月

  1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并成立举报中心。

  Δ全国畜牧水产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确定了我国今年正式实施“菜篮子工程”。

  2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第10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在日喀则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不幸逝世。终年51岁。其追悼会于2月1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月

  21日 国家主席杨尚昆签发主席令,公布在刚闭幕的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传染病防治法》。两法律分别自1989年8月1日和9月1日起施行。

  25-26日 美国总统布什访问我国。

  27日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时,对有人要利用方励之来出席布什总统26日举行的晚宴一事大做文章表示遗憾。

  3月

  5日 拉萨发生严重骚乱事件,少数分裂主义分子肆意打、砸、抢、烧,并公然向公安武警开枪。7日,鉴于骚乱还在继续,国务院总理李鹏下令自1989年3月8日零时起在拉萨实行戒严。

  9日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是谁在西藏践踏人权?》。文章批驳了国外某些人对中国在西藏采取制止骚乱措施的无理指责。

  Δ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拉萨骚乱与人权问题毫不相干,达赖想借外国力量分裂祖国是不可能得逞的。

  13日 中国贫困地区发展基金会在京成立。

  16日 中国驻欧洲共同体大使刘山就欧洲议会通过《西藏人权》议案向欧洲议会提出抗议。

  Δ外交部发言人就美国国会内争论中国人口政策一事发表谈话说,中国人口政策合于国情,友好人士都会理解支持。

  18日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发表声明,对欧洲议会通过所谓《关于西藏人权决议》表示强烈愤慨和极大遗憾,对美国参议院通过所谓“西藏问题决议”提出严重抗议。

  4月

  3日 李鹏总理在今天答记者问时指出:“人权是个抽象的概念,要具体地通过每个国家的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借人权干涉中国内政。”

  4日 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行政诉讼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是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把《行政诉讼法》称为“民告官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自1989年4月4日起施行)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

  12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在京成立。其宗旨是,响应联合国的倡议,积极开展减灾活动,增加全民全社会的防灾意识,提高中国防灾、抗灾和救灾的水平,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26日 中国驻联邦德国大使梅兆荣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声明,对西德联邦议员举行所谓“西藏与人权”国际听证会表示极大愤慨和遗憾。

  5月

  5日 国务院发布实施《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1954年的暂行组织原则同时废止。

  16日 李鹏总理同戈尔巴乔夫会谈时指出,自由、民主、人权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社会主义国家也应是自由的、民主的,享有充分的人权。

  19日 全国人大外委会就美国国会众议院就所谓西藏问题通过决议,歪曲今年3月份拉萨骚乱真相,攻击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一事发表声明,抗议美国国会干涉中国内政。

  6月

  4日 首都的政治风波平息。

  7月

  20日 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作重要讲话。讲话指出,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正确而通俗地解释民主、自由、人权等,使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年学生受到教育,这是四个坚持教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8月

  1日 中国第一所穆斯林大学——西安穆斯林文化进修大学,在西安开始招生。

  18日 中国观察员俞志忠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防止歧视且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上驳斥一些西方国家和非政府组织对中国平暴的攻击。31日,中国代表团声明对该委员会通过决议无端指责中国侵犯人权事表示遗憾,并断然拒绝。

  25日 西藏日喀则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恰扎·强巴赫烈活佛宣布了由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寻访极乐世界之主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吉尊洛桑·赤列伦珠确吉坚赞大师转世灵童的公告。

  31日 中国代表团在日内瓦发表书面声明,对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第41届会议通过决议指责中国侵犯人权一事,表示极大遗憾,指出,这一决议的实质是干涉中国内政,中国政府断然拒绝这一决议。

  Δ外交部发言人指出,任何外国和国际组织都无权干涉纯属于一个国家内政的问题,大赦国际对中国平息反革命暴乱一事的指责是毫无根据和毫无道理的。

  9月

  2日 外交部发言人就联合国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第41届会议通过决议无端指责中国侵犯人权一事发表声明。指出,中国政府认为这项决议是非法无效的。

  4日 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对于国际局势,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付。

  11日 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管理条例》。

  19-23日 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10月

  16日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詹姆斯·格兰特将一枚联合国儿童生存银质奖章授予中国卫生部卫生防疫司,以表彰中国在普及儿童免疫工作中取得的巨大成绩。

  19日 外交部发言人李肇星就美国肯尼迪纪念基金会授予方励之人权奖一事发表谈话。他指出:“方励之触犯了中国的刑律,是中国公安部门通缉的罪犯。美国肯尼迪纪念基金会决定授予方励之‘罗伯特·肯尼迪人权奖’,是对方励之旨在颠覆中国合法政府的犯罪活动的公然支持,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对中国人民的挑衅。我们对肯尼迪纪念基金会这一错误决定,表示极大的遗憾和强烈的愤慨。”

  25日 国务院发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30日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北京宣布实施“希望工程”。它通过建立基金,长期资助贫困地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儿童重返校园,并为一些贫困乡村新建、修缮校舍,购置教具、文具和书籍等;通过“百万爱心行动”等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帮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获得受教育权。

  31日 为期7天的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会议通过《集会游行示威法》。该法目的在于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

  11月

  17日 公安部发布《人民警察警察风纪管理办法》。

  23日 邓小平会见南方委员会主席、坦桑尼亚革命党主席尼雷尔时,就西方的人权攻势指出:“他们才是真正的侵犯人权,”“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他们那一套人权、自由、民主,是维护恃强凌弱的强国、富国的利益,维护霸权主义者、强权主义者利益的。”

  24日、27日 中国代表丁原洪、陈士球分别在联大三委会上驳斥西方借人权对我的指责。

  26日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环境保护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3部法律。

  3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