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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中国司法人权保障的新发展
2017-12-22 15:19:35   来源:中国人权网   作者: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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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完成了牵头的 18 项改革任务,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 65 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随着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人权的司法保障不断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完善辩护制度,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公民参与司法的渠道继续拓宽,诉讼服务中心等司法便民措施不断升级,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人权司法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建立统一证据标准、规则指引,在更高的层面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2014 年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6 年6月27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2016 年7 月20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为切实保障人权作出许多新的制度设计,是落实依法治国,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意见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明确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对侦查、起诉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经得起法律检验。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率明显提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等,依法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合法权益。

  (李晓  最高人民法院副巡视员、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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