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09年始,先后制定并实施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些规划作为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构成了中国人权事业快速发展的里程碑。在这些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中,我们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各项权利,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点击详细]
1993年6月14日,第二次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建议各国制定人权行动计划。我国制定和实施人权行动计划已有10多年的历史。实践证明,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各项合法权利、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及时总结该方式在人权促进上的经验,不断健全完善该方式,助力新一期人权行动计划出台,推动中国人权事业迈向更高的发展阶段。[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