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莲等同志就“《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发表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妇联
(2005年8月24日)
为了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十周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外交部和联合国驻华系统将于8月29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办系列纪念活动。活动的主题是:促进性别平等,实现共同发展。主要活动有: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会议,中国妇女十年发展成就展览,“五洲你好”大型文艺演出,参观世妇会怀柔会址。届时,将有包括中国在内的80多个国家的800余名来宾出席,其中包括政府首脑、部长、非政府妇女组织领导人以及联合国官员等。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发表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全面展示了我国十年来贯彻落实《北京行动纲领》、推进性别平等所取得的重要成就。
现在,我先向大家通报一下十年来中国妇女的发展状况: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来,我国党和政府真诚恪守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从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运作机制等方面入手,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目前,我国妇女发展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势。
一、促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从1995年到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11部涉及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2部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修订了7部有关法律,20个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和规定。2000年以来,国家相继制定和修订了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涉及到妇女保健、教育、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十年来,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批相关法律在内的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