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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2014-06-18 10:42:05   来源:《中国人权年鉴》   

  第二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四级。

  第十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专业特点与功能定位,以及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实际,明确职责和任务,合理设置内设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第十二条 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实施全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开展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估;组织实施全国性重大疾病监测、预测、调查、处理,研究全国重大疾病与公共卫生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控制策略;

  (二)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机制,指导和参与地方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参加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开展免疫规划策略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价,对预防性生物制品应用提供技术指导;

  (四)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负责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技术管理和菌毒种保存管理;

  (五)建立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管理全国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六)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体系,研究和推广安全性评价新技术、新方法;

  (七)组织实施国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

  (八)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仲裁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九)负责疾病预防控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考核;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导;

  (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拟订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本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对重大疾病流行趋势进行监测与预测预警;实施辖区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开展疫苗使用效果评价,参与重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处置;

  (二)组建应急处理队伍,指导和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及毒物与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和毒理学检验,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

  (四)建设省级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全省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五)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工作;

  (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仲裁工作,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七)指导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八)开展对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考核;规范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九)参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参与拟订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二)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三)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四)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七)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七)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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