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7日上午,《方圆律政》杂志主办的“刑辩密码与人权保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部分企业家以及优秀刑辩律师近百人参加了会议。以刑辩业务享誉律师业内的田文昌律师和他培养的“京都刑辩八杰”出席了研讨会,并对刑辩密码做了精彩解析。
田文昌律师认为,刑辩业务是律师最传统、最有难度的业务,也是对律师素质要求最高的业务。但目前,中国刑辩律师的职业培训、基本训练严重缺乏,导致刑辩律师的刑辩能力、技巧都非常欠缺。因此,与理论知识的再教育和提升相比,律师的基本的、正规的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锻炼就显得更为重要。
曹树昌律师表示,有效辩护是通过刑事辩护工作,实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最大化。把案子做好,道理很简单:用心、细心,有责任心。有些律师到法院取阅卷宗,往往只复印一部分,翻看一下,认为没有用的就不复印了。曹树昌不赞成这种做法:“凭着当时看一眼,就断定材料有没有用是靠不住的。事实是复杂的,有些材料也许当时看起来没有价值,但是带回来结合其他材料看,也许就会发现很多重要问题。因此所有材料都要反复看、仔细研究。这既是个工作方法问题,也是个责任心问题。”
金杰律师从刑辩律师如何规避职业风险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避免,要靠制度在根本上解决,立法应逐步完善刑辩律师履行庭审责任的豁免权制度。而在相关立法出台前的现有条件下,刑辩律师自己则要练好内功,在增强取证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技巧性上下功夫,才能有效规避风险。
理性与激情,在王九川律师看来,是刑辩律师的必备要素。王九川认为,刑辩律师要保持一定的激情,而激情状态保持的关键在于分寸的把握,即这种激情是一种内在的力量,在展示的时候,要根据现场的气氛和现场的环境掌握好度;法庭是一个类似于会场的场合,虽然不是演讲的地方,但是也要借鉴一些演讲技巧。而要做到理性与激情相结合,从根本上说,需要律师真正热爱刑辩事业,有正义感、有责任感。
朱勇辉律师从澄清公众对刑辩律师工作误解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对于“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说法,朱勇辉说,律师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规定的律师职责,这一职责要求律师在形式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话。对于“律师整天跟公检法对着干”的说法,朱勇辉认为这是由控辩双方职责不同、工作角色不同导致的。
柳波律师认为,法庭刑辩的三大法宝是证据、事实、法律。律师要使用好这三大法宝务必要严谨务实、吃透案情、攻防兼备。柳波建议,对于即使是对辩方不利的辩点,律师也不要回避,要有机、适时、综合地应用三大法宝,既证明辩方的观点,又反驳控方的观点。这样才能达到辩护的最佳效果。
梁雅丽律师则对“平和、主动、充分”的执业箴言进行了自己的解读。她认为,律师要清楚自己的法庭任务是摆事实,讲道理,当律师可以用最简短的语言、最准确的表达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时,一定不要冗长、拖沓。对于证据,律师务必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及时抓住关键问题;在庭审中,律师要围绕控方举证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质辩,不要盲目地自说自话。另外,律师还要学会有效地利用控方所提供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对证据进行有效、充分地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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