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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副代表李保东在第五十三届人权会上的发言

2014-09-16 14:45:14   来源:   
中国代表团副代表李保东在第五十三届人权会上的发言

(1997年4月14日)

 
  主席先生:

  明年是联合国人权领域非常重要的一年。我们不仅将庆祝《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0周年,同时也要对《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进行一个五年审查。《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无疑是联合国人权领域一份重要文书,正确理解和执行这项文书,对促进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召开以来,国际社会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障碍。目前,如何进一步落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推动世界人权大会后续行动的顺利开展,成为摆在国际社会和本委员会面前的重要问题。中国代表团愿就这一问题发表以下看法:

  (1)《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是一份反映世界各国人权观点的综合性文件。开展世界人权大会后续行动,必须确保对《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全面、均衡、公正的理解和执行,防止断章取义、厚此薄彼和任意曲解。但有些国家只强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却轻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发展权;只看到民主、人权,却贬低发展的重要性;只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却忽视民族、地域、历史、文化等特殊性。这种作法显然无益于世界人权大会后续行动的开展。《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不是自助餐,不能各取所需。

  (2)《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指出,“民主、发展和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没有发展,就没有民主;同样,没有民主,也就没有发展;没有经济上持续稳定的发展,以确保人权获得充分的物质需要,没有人民当家作主,自由参与管理国家和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各方面,人权也就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中国通过改革开放的切身经验体会到,必须在确保国家和社会稳定前提下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同时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才能使国家稳步发展,人民才能充分享受人权。片面强调一种因素而忽视另一种因素,生搬硬套不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战略和民主模式,都将对广大人民充分享有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带来不利后果。

  (3)《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促进和保护所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必须按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国际合作的宗旨,这是联合国一项首要目标。”这就要求我们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但是,我们却遗憾的看到,有些国家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在人权领域搞对抗。这些作法严重阻碍了人权会的正常工作,损害了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第五十一届联大以压倒多数的赞成票通过了“加强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第51/100号决议。这充分表达了发展中国家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对抗,倡导对话、合作和协商一致的强烈呼声。而有些西方国家尽管口头上表示不赞成在人权领域搞对抗,但它们的实际行动却又一次又一次地背离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所倡导的合作精神。中国代表团愿强调指出,借人权问题搞政治对抗,只能是死路一条,只有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对话与合作才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唯一正确途径。

  主席先生,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是在广泛深入的磋商、合作基础上获得各国普遍赞同,协商一致通过的。这一成功经验本身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启示:只要本委员会和国际社会本着在维也纳体现的合作、协商和求同存异的精神,就可以为促进和保护人权事业作出贡献。

  在此,中国代表团再次呼吁有关国家,积极回应发展中国家发出的合作、对话和协商一致的呼声,放弃在人权领域搞对抗的错误作法,与发展中国家一道,推动国际人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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