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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到2015年至少新增5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相关规定,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遴选评审会于3月17日在京召开。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国人权研究会领导、遴选评审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十家参评单位的代表共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各高校围绕机构现有配置、专业方向特色、管理运行机制、经费保障来源等向遴选评审小组进行了详细汇报,并接受了研究会领导及专家的提问。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
  ——将人权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强化对公务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支持人权研究机构编写人权培训教材,参与人权培训工作。
  ——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将人权知识融入相关课程,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人权教育活动,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营造尊重人权的教育环境。
  ——鼓励高等院校开设人权公选课程和专业课程。支持人权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鼓励开展人权理论研究。
  ——鼓励并推动企事业单位普及人权知识,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企业文化。
  ——鼓励新闻媒体传播人权知识。提高全民人权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人权的舆论氛围。
  ——发挥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作用。到2015年,至少新增5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选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第四部分:人权教育

罗豪才:推动中国人权研究事业不断前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在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遴选评审会上的发言

  基地遴选和建设的目的是鼓励先进,以基地建设为龙头,带动全国人权研究机构的全面、均衡、有序发展。评选基地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地方人权研究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让各地人权研究机构在申报评选中不断提升,在对比中不断进步,看到不足,互相学习、相互促进……
  评选本身不是目的,我们希望能借用评选的方式,督促、推动、引导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大力发展,推动中国人权研究事业不断前进,用自己的行动去实践“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阅读全文】

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参评单位巡礼

中国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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