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涛:中国特色人权话语建构的人本原则及其推论 - 分论坛二 - 中国人权网

孟庆涛:中国特色人权话语建构的人本原则及其推论

2022-11-14 17:09:04来源:中国人权网
  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举办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研讨会8日在京召开。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及人权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近100人以线上线下形式参加会议。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孟庆涛在“分论坛二”上作题为《中国特色人权话语建构的人本原则及其推论》的发言。

  以下为根据速记稿整理的发言摘要:

  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是“以人为本”。对人权而言,人本是一个伦理命题,意味着人是根本,是基础,是尺度。“人本主义”是一种从人的内在向外在的论证,可以论证人权的普遍性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首先预设了其“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体现了与中国人权的历史发展道路及当下现实实践之间的契合关系,并且这种契合关系具有普遍意义。

  第一,建构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的人本原则。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对于人权来说,人本原则是一个伦理命题,对人权普遍性的论证也就是一个伦理性的论证。根据这个基本理论,以人本主义原则要求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动力放在中国自身身上,中国人权的自我主体性建构反映了一种关于人的内在逻辑,也就是一种人本主义的论证。

  第二,关于人权本源的马克思主义解说。有四种:1.锚定在人的本质属性上。2.以现实的个人作为人权理论的中介。3.把人权建立在尊严的基础上。4.从自然主义的人性观建构人权的普遍性,用基本能动性这个概念来作为人权和尊严的概念桥梁。

  第三,有关人的理论预设和人权推论。以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资源,在伦理上推出关于人的理论预设的不同命题,通过这个命题导出一些普遍性的人权推论,这些相关的推论可以有效地评价中国传统文化与人权的关联,特别是可以解释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意蕴。预设分为六个:(一)人的本质性预设。(二)人的存在性预设。(三)人的目的性预设。(四)人的主体性预设。(五)人的平等性预设。(六)人的利益性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