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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晓旭:生存权的中国表达
2019-03-28 10:28:04   来源:中国人权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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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魏晓旭 焦飞摄
 
  分论坛一:人权发展的中国道路(主题1 塑造中国人权话语体系)
 
  题目:生存权的中国表达
 
  摘要:生存权被中国视为与发展权并列、并重的首要人权,却在权利主体、内容等方面尚存争议,亦未被三代人权体系所包含。目前,主流观点多从宪法权利中的社会权,或国际人权法中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视角考察生存权,但未能充分考虑中国的独特历史背景和社会现实。中国生存权理念的权利起点、指向和进路与西方传统生存权理念并不相同,根据中国一贯的立场、主张和实践,可将生存权的权利内容界定为“基于人的尊严的最低标准”,而权利主体也可以相应地区分为显性主体和隐性主体。这种独特且体现中国国情的生存权理念是中国对人类人权事业的重要创新和贡献,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开放包容、文化多样的应有之意,从而助益中国主张在国际社会的传播和接受。
 
  评议人: 
 
  杨勤活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
 
  祖 昊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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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杨勤活对魏晓旭的发言作评议。焦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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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祖昊对魏晓旭的发言作评议。焦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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