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1日发表《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白皮书包括九部分,分别是前言、政治权利、公民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利。
白皮书指出,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目前有56个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发展程度高低、宗教信仰差异,新疆各族人民都具有同等地位,依法享有相同权利,履行相同义务,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充分保障。在新疆,年满18周岁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宪法与法律规定,各族人民直接选举县(市、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此基础上又选举出全国和自治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新疆代表60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38名,占63.33%。第十二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550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363名,占66%。
(本网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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