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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权利

2017-06-02   来源:   作者:
  国务院新闻办1日发表《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  
 
  白皮书包括九部分,分别是前言、政治权利、公民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利。
 
  白皮书说,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
 
  白皮书指出,1955年,中国在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各族人民的人权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三、经济权利
 
  多年来,新疆大力发展经济,努力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惠及当地和增进团结上,积极推动发展成果共享,有效保障公民各项经济权利,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发展权利得到提升。新中国成立前,农区大部分土地被农奴主、地主所占有,牧区牛羊、水源和草场等被王公贵族、部落头领所控制,占总人口93%的农牧民没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农业生产方式极其落后,主要靠坎土曼和二牛抬杠,生产水平极其低下。没有任何工业基础,钢钉、火柴等基本产品都不能生产,缺乏发展的基本条件。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大力改善发展条件,逐步形成了现代农业生产能力,并建立起完备的工业体系,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78年至2016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由39.07亿元增长至9617.2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由313元增长至40427元,分别增长245.2倍和128.2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19元增加到2846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19元增加到10183元,分别增加了88.2倍和84.6倍。
 
  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条件发生了根本性改变,高寒边远山区农牧民逐步结束了没有电和自来水、交通封闭的时代。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由1980年的57.3%和60%左右,下降到2016年的29.1%和31.7%。全面推进通水、通电、通气建设,截至2016年年底,8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2.5%以上。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978年至2016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3.5平方米增长到31.1平方米以上;1994年至2016年,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由9.46平方米增长到25.7平方米以上。积极推进交通建设,公路通车里程由1978年的2.38万公里增长到2016年的18.21万公里,同期铁路通车里程由1435公里增长到5868公里。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从无到有,分别实现通车里程4395公里和717公里。民用机场达到18个。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97.06%,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6%,公民的出行更加便捷。
 
  贫困人口生存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把南疆地区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汇聚行业、社会、援疆等扶贫资源,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十大专项行动”,加快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步伐,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截至2016年年底,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0%,有力保障了贫困人口生存权和发展权。
 
  工作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为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新疆坚持就业优先,促进就业公平,多举措多渠道扩大就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劳务输出企业发展,以转移就业、创业带动、产业就业等多种形式,确保稳定就业。2016年年底,城乡就业人数达到1263.11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各类就业培训项目,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城乡贫困家庭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牧民富余劳动力、农村妇女等重点就业人群扶持力度。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工资福利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维权机构作用,公民基本劳动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防控,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深层矛盾,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全面提升,2016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5%,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16.81%。不断加强职业病防治,目前新疆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1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41家,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

  (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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