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29日发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确定了2016—2020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目标和任务。 行动计划分为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特定群体权利,人权教育和研究,人权条约履行和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和监督等部分。 行动计划指出,自2009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两期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各项人权保障力度,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明显提升,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迈上新台阶。

国新办负责人就《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问:中国为什么要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答:自2009年以来,中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即《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通过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持续加大各项人权保障力度,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明显提升,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迈上新台阶。[点击详细]

新版人权行动计划有六大亮点

  在神州大地喜迎国庆的金秋时节,《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昭示天下。这是自2009年以来,中国为促进人权事业发展制定的第三个行动计划,其中呈现出诸多新亮点。首先,它是一个为期5年的行动计划,与“十三五”规划纲要紧密衔接并高度契合。它的三类权利部分均充分吸收了纲要的相关内容,十分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权进步实现“同频共振”,并产生积极的“化学反应”。而之前的两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分别为期2年、4年。第二,它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上实现了完善和升级,达到了新的境界。指导思想有了明显的增强和提高。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保障居民基本住房、用水、食品安全

  行动计划提出,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保障居民基本住房、用水、食品安全和出行便利。改造各类城镇棚户区住房2000万套,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保障用水安全。全国新增供水能力270亿立方米,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实施科学监管,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受到高度重视

  行动计划提出,要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努力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受到高度重视。到2020年,实现特色产业脱贫3000万人,转移就业脱贫1000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00万人,对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2000万人。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拓宽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行动计划提出,多渠道多领域拓宽公民知情权的范围,扩展表达空间,丰富表达手段和渠道,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依法保障公民的表达自由和民主监督权利。关于表达权和监督权,行动计划提出,中国依法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建立对各级国家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法治化,修改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权利。加大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察力度。[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我国将制定看守所法 保障各类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权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指出,将制定看守所法,提升被羁押人权利保障的立法层级,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动计划指出,要规范涉及公民人身的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采取措施防范刑讯逼供。规范监管场所,保障各类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的权利。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并逐步扩大其适用的案件范围,试行重大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随案移送制度。[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国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计划达30%以上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指出,到2020年,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1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努力消除在就业、薪酬、职业发展方面的性别歧视。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考核。为保障妇女的健康权利,行动计划提出,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为18/10万,新增产床8.9万张,力争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确保到2020年在民族地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指出,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权利。 行动计划提出,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确保到2020年在民族地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持续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行动计划还提出,继续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深入推进教育对口支援。支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民族地区培养输送农村教师。适当提高东中部省市职业院校招收民族地区学生的比例。[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我国计划到2020年再增5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再增加5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行动计划要求,加大人权教育与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人权意识;搭建人权研究平台,为人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行动计划提出,把人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人权知识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中。面向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开展人权知识培训。继续支持高校开展人权通识教育,进一步加强人权方面的学科和方向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权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能力,设立人权理论研究国家科研专项。[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高全社会人权意识 普及人权知识 传播人权理念

  行动计划指出,把人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人权知识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中。面向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开展人权知识培训。行动计划指出,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人权教育作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重要内容。将人权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的课程体系,列为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公职人员入职、培训必修课。支持新闻和网络媒体设立人权专题频道或栏目,普及人权知识,传播人权理念。[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

  行动计划指出,要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撰写《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三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撰写《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七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审议。撰写《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十四次至第十七次合并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撰写《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九次履约报告,并提交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审议。[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

  行动计划说,要积极推进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全面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机制同等重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在人权理事会第一轮、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中接受的建议,积极参与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与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开展合作。认真答复特别机制来函。根据接待能力,邀请有关特别机制访华。继续推荐中国专家竞聘特别机制。与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开展交流与合作。[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全方位、多层次保障《行动计划》落实

  行动计划指出,完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 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全方位、多层次保障《行动计划》的落实。各级地方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各地区特点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开展阶段性调研、检查和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及时公布评估报告。[点击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

  行动计划指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的建设性作用。将《行动计划》作为人权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干部充分认识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性。鼓励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行动计划》的内容,并在《行动计划》的实施中发挥监督作用。[点击详细]

国新办负责人:人权行动计划突出问题导向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29日在北京发布。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本期行动计划总结了前两期的实施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行动计划将精准扶贫、财产权利、户籍制度改革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行动计划。例如,“财产权利”专节提出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其中涉及推进民法典的编纂,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及其配套法规立法工作,农村承包经营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界定企业财产权归属,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及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点击详细]

人权行动计划推动中国人权事业持续有计划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把财产权纳入到了人权行动计划,应该可以说是我们中国对人权理解的一种进一步的落实和提升。我们之前实际上对财产权是有保护的,但是没有准确地把概念提出来。财产权纳入到行动计划,这个应该说在理论上就定格了。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可能现在已经进入到一个更加精准地来谋划人权社会发展、全面谋划人权发展的一个阶段。其实我们已经超越了国际社会对我们的这种关注,从我们根本的自身的角度出发,客观地来对待我们中国人权发展的这些问题,来提出我们的解决办法。[点击详细]

中国人权事业“风正一帆悬”

  人权不是空中楼阁,发展才是实现人权的必由之路。一切离开生存权与发展权去谈人权的说法,不是居心叵测就是耍流氓。国家不富强,就会被人欺侮;民族不复兴,就难以安身立命。国家好,人民才会好,人权才能兴。事实证明,把保障国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始终把人民愿望和要求放在心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是中国人权事业的根与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康庄大道。[点击详细]

人民日报: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

  最新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确定了未来5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目标和任务。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三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人权不是空洞的口号,更不是束之高阁的理念,而是首先对接于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现实权利息息相关。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面落实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们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稳步向前,为推进世界人权事业作出新贡献。[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