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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依靠“合理合法”

2016-04-27   来源:   作者:

  近日,习总书记就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信访突出问题多存在于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其根源的多样性既有主观也有客观,既有新问题也有遗留累积的老难题,但是从信访者的出发点来看,都事关个人或者大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处理的角度都要站在法治的层面,依靠“合理合法”这个根本,从解决问题根源出发,运用多元化的办法,找出信访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从而妥善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对信访成因稍加分析,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多发于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在一些城郊边缘,也有一些工业地区的工群矛盾、矿群矛盾等,群众反映极为强烈;加上一些初访不抓住问题根源,大而化之,甚至不加取证草草了事,解决得不彻底滋生出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地方上一级信访部门,对于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的信访案件,依旧返回返回地方办理,一转了之,不认真履行督办职责造成信访问题的升级等,使得信访工作把脉不住问题根源,没有步入合理合法的途径。因此,必须认真对待信访问题,加强信访问题的风险研判,注重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紧扣“合理合法”这个前提基础,避免小问题敷衍推拖形成大问题,避免小事情搁置不管形成大矛盾,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依靠“合理合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在于坚持依法办事、以理处事,在于我们干部要有带头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从而为解决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奠定基础。从根本上讲,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原则,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任何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工作职责,特别是信访工作者和基层干部,要做到坚持依法办事,就必须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用好法律。在一些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接待中,如果对法律知识模糊,就有可能把群众信访的问题引入另一层意思,反而不明不白;就会在纠正和引导群众的一些信访事件上存在理据不充分,抓不住问题根源,导致解决问题缺乏落实力,处理问题缺乏执行力。因此,“合理合法”关键在于要有法律意识、法律常识,这样才不会在处理信访事件上不作为、乱作为,在处理问题上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以访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也缠访闹访等现象滋生。

  依靠“合理合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还在于能够着力源头,有效做到预防为主。往往很多信访事件都是基于源头稳控不好,处理不及时或者不上心,不注重“法理”为先,不注重跟踪问题,放一放、拖一拖等庸为懒为等造成的;同时也不注重“法理”为依据,不对信访问题问题的稳控进行研判,失去有效预测掌握事件发展动态的主动权。依靠“合理合法”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比较关键,一方面要真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延伸到每个角落,对一些特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问题通盘考虑、全面落实,在法理范围内解决好;另一方面要健全规范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相关信访接访及下访督办等制度,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渠道通畅、责任明确,确保“合理合法”把信访问题解决在一线。

  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需要“合理合法”为前提,因为办理上需要法律支撑,需要通过“讲道理”的方式向群众解释清楚、阐释明白,从而把群众信访反映出来的新动向、老问题等事关切身利益的事情当成大事来抓,综合利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求是网 作者:曾义 作者单位:黔西县花溪彝族苗族乡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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