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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人权理事会第28次会议与联合国秘书长针对儿童暴力问题、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特别代表对话时的发言

2015-03-30   来源:   作者: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注意到联合国秘书长针对儿童暴力问题特别代表和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特别代表分别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报告,认真听取了两位特别代表的发言。  

  关于儿童暴力问题,中方赞赏联合国秘书长针对儿童暴力问题特别代表为推动保护儿童免遭暴力进程所做的努力。中方认为,暴力是儿童成长的主要障碍之一,必须加以制止。中国政府采取立法、行政和司法等综合措施,不断加强对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来自家庭和刑事司法系统的暴力侵害。中国已有22个省出台了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反家庭暴力法》。在少年司法领域,中国一贯认真执行《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等国际规则,同时依据本国法律,本着“教育、改造、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适用专门的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严格禁止刑事诉讼程序中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侵害。中方认为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儿童权利的实现带来了重要机遇,同时也为儿童权利的保护带来严峻挑战,网络暴力和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等问题应该引起各国关注。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联合国秘书长儿童与武装冲突特别代表为履行职责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国高度重视武装冲突中的保护儿童问题,反对招募和使用儿童兵,反对在武装冲突中其他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和《国防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体的兵役工作法律制度。目前,中国不存在参与武装冲突行动的儿童。中方支持联合国相关机构根据各自授权,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继续为加强对武装冲突中儿童的保护做出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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